新生代農民工權利訴求與現有制度設計之間存在的不對稱,可視作東部沿海部分地區"民工荒"的一個深層誘因。在刺激國內需求、構建和諧社會的背景下,應正視和尊重他們的權利訴求,依靠制度完善和創新來滿足他們的正當權利,以此激發農民工的勞動供給和潛能,這才是企業和整體經濟持續發展的可靠路徑
當前,世界經濟尚處在艱難復蘇階段,而中國經濟在企穩回升之后面臨著發展方式轉型的考驗。在此背景下,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部分制造企業春節后遇到的用工短缺問題,值得高度關注。因為改革開放以來,珠三角和長三角是中國經濟最具活力的區域,而勞動密集型制造業是中國經濟增長的主要支撐。用工短缺情況究竟如何、影響怎樣,關聯到我們對中國經濟甚至世界經濟走向的研判。
應探究"新生代農民工"的群體特征
有人用"民工荒"來表述用工短缺,這當然難以準確反映勞動力市場的結構狀況,因為并非所有企業都"招工難",而考慮到農村勞動力的龐大規模以及勞動力流動的時點特征,企業用工壓力日后也可能會舒緩。但是,相比以前經常出現的"民工潮",2009年末至2010年初,珠三角和長三角的農民工流入量確實在相對下降,制造企業的農民工工資有上調壓力,甚至中西部有些勞動力凈輸出地也出現了局部的用工短缺。這很可能預示著:中國經濟的東部驅動、制造業主導、勞動密集投入模式的調整已越來越近,你不主動,就要被迫轉型。
另一個值得特別探討的情況,是用工短缺困局發生在"新生代農民工"逐漸成為務工主體的背景下,所以展開討論必須聯系這個新群體的特征。"新生代農民工"一般指上世紀80年代之后出生、成長,如今開始外出務工的農村勞動力,他們與上一代有明顯不同。就身處環境而言,上一代農民工處在勞動力"無限供給"、薪酬可被盡量壓低的年代,因為沒什么選擇,不能不忍辱負重;而新生代農民工處在當前勞動力"有限過剩"、薪酬理應適時提高的年代,他們有了相對大的選擇空間。就行為特征而言,有別于父輩的"生存型、節約型、單身型",新生代農民工更傾向于"發展型、消費性和家庭型"務工方式,他們的受教育程度和職業期望值更高、融入城市并轉換身份的意愿更強、消費觀念更為開放、對自身權益的維護更加注重。
新生代農民工的權利訴求包括經濟、社會、政治等多個維度,我們不能將當前"拉皮箱進城"的農民工,等同于以前"扛麻袋進城"的農民工。在經濟層面,新生代農民工不愿拿上一代不得不拿的低工資,而希望獲得與自己能力、努力相匹配,能維持體面生活的薪酬,這種訴求是他們在消費觀念轉變、生活成本上升之后的自然反應。在社會層面,新生代農民工不愿在勞動力耗盡后重返農村,而希望通過努力使個人和家庭融入城市,追求與市民相近或相同的生活水準。新生代農民工往往"挈婦將雛"進城,因此在務工時必須考慮教育、醫療、養老等諸多社會保障。在政治層面,上一代農民工看重打工獲取的經濟收益,新生代則在獲取經濟回報之外,希望在企業經營、社區發展、國家政策等公共事務中發出"聲音",而他們的受教育程度和社會環境的變化為此提供了有利條件。
當前的制度"供給"存在著不對稱
農民工的行為方式和權利訴求正發生顯著變化,那種將他們簡單視為"生產成本"的觀念已不合時宜。企業和社會必須針對變化作出適應性調整,沿用傳統的制度安排,很可能與新生代農民工的正當權利訴求發生"偏離",以致他們"用腳投票",造成局部地區的"民工荒"。由此觀察,盡管農民工的處境在持續改善,但由于制度演進的"路徑依賴"特征,當前的制度"供給"與新生代農民工的權利訴求存在著不對稱。例如,如果剔除物價變動因素,則農民工工資的上升幅度非常有限;農民工始終面對著職業流轉和身份流轉的不一致,融入城市的壁壘依然較高,其社會保障程度與城市居民的差異依然顯著;他們的權益維護仍缺乏有效載體,在社區發展和政策制定中的"話語權"顯得微弱。
新生代農民工權利訴求與現有制度設計之間存在的不對稱,可視作東部沿海部分地區"民工荒"的一個深層誘因。在刺激國內需求、構建和諧社會的背景下,應正視和尊重他們的權利訴求,依靠制度完善和創新來滿足他們的正當權利,以此激發農民工的勞動供給和潛能,這才是企業和整體經濟持續發展的可靠路徑。
為此,企業應該合理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薪酬水平,改善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創造更多在崗培訓和業余學習的機會,支持他們對自我發展的追求。而政府應該保障新生代農民工獲得與其能力和努力相匹配的收入,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城鎮化,圍繞他們的社會保障、職業訓練、就業機會等作出體制完善,幫助符合條件者融入城市--系統化的制度改進和創新,將能更好滿足新生代農民工的權利訴求并推進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經濟學系副主任 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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