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火案臨審在即,原央視新址辦公室主任兼央視國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徐威等21人,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被公訴。
4日記者獲悉,這份長達9頁的起訴書首次披露,煙花進京到燃放過程中的工作分配,以及起火原因,并詳細列舉21名被告的基本情況。
起訴書明確起火的原因是,禮花彈爆炸后的高溫星體落入文化中心主題建筑頂部擦窗機檢修孔內,引燃檢修通道內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發火災。
徐威等23人分別于2009年2月10日至5月29日間被控制,此次有21人在起訴之列。
目前,除被告人中建公司的陳代義及城建公司的陳子俊被取保候審外,其他19名被告均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多名被告人的律師表示,近期已會見過被告人,并在積極準備上庭工作。
事件回放
2009年2月9日,即元宵節當日20時許,央視新址園區施工區內開始燃放煙花,20時15分許,禮花彈爆炸后的高溫星體落入文化中心主題建筑頂部擦窗機檢修孔內,引燃檢修通道內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發火災。
火災造成1名消防隊員因煙霧吸入性窒息死亡、8人受傷(其中包括6名消防隊員、2名施工人員),建筑物過火過煙面積21333平方米(其中過火面積849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6億余元。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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