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9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今日舉行主題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中國工會作用”的集體采訪活動,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部長鄒震表示,現在普通職工的收入水平偏低,增長相對緩慢;要進一步加大有關工資分配的立法力度,建議全國人大對刑法進行修訂,增加“欠薪罪”,明確對欠薪逃匿等惡劣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鄒震稱,去年九月份有一個調查,從調查情況來看,75.2%的職工認為當前收入分配不太公平,有61%的職工認為普通勞動者收入過低是當前社會收入分配中最大的問題、最突出的問題。因此,收入分配不公正的問題,特別是普通職工收入偏低的問題,如果不能盡快地解決的話,不僅不利于拉動內需,不利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同時也是不利于社會科學發展、不利于和諧穩定。
鄒震表示,完善社會收入分配制度,從企業的角度來講,關鍵是建立“三個機制”:職工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工資支付的保障機制和工資的集體協商機制。
溫家寶總理在此次政府工作報告當中就完善收入分配機制制度從宏觀上講了三個方面的內容,對此,鄒震表示要落實溫總理的要求,有五條建議:
第一條,溫總理在報告中提出,要逐步擴大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所占的比重,以及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的比重。總工會認為,應該把這一要求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去,并且把它作為各級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的重要考核目標;同時在國有企業,也應該建立國有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普通職工工資收入的增長相掛鉤的機制,也就是說,把對企業職工工資這樣的情況也作為考核企業領導人的主要考核之一。
第二,要進一步加大有關工資分配的立法力度,進一步出臺工資條例,同時建議全國人大對刑法進行修訂,增加“欠薪罪”,明確對欠薪逃匿等惡劣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指導作用,完善人力資源市場薪酬價位、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工資指導線等制度,加強對勞動定額的管理和指導,特別是進一步健全最低工資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使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能夠達到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的水平。同時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制度,對侵害職工收入分配權益的行為,一經發現,一定要嚴懲。
第四,繼續推動企業全面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提高企業工資分配中的職工參與度。在中國來講,當前特別要注重在非公有制企業、民營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企業大力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建立。
第五,繼續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保障和稅收制度,加大政府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充分發揮二次分配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努力解決因為壟斷、戶籍這些問題對職工收入分配制度帶來的負面影響。
鄒震最后強調,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在維護廣大職工的收入分配上的權益有義不容辭的責任。今后各級工會組織將進一步推動并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努力保障勞動者基本經濟權益,使廣大職工特別是低收入職工能夠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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