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0日電 針對最近幾年公眾關心的“三公”問題( “公車消費、公費出國、公務接待費支出”),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高強10日解釋說,為什么現在政府難以公開“三公”支出呢?這在于基礎工作不到位。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10日上午舉行主題為“人大立法、監督工作”的集體采訪,高強出席集體采訪并回答記者提問。
高強說,預算資金是公共資金,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群眾應該知道,按照法律規定我應該盡哪些納稅的義務,更應該知道,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籌集的資金用于哪些方面。所以預算公開應該是應有之意,不應該是去討論的一個問題。“但是實際的執行情況還不令人滿意” 。
針對去年廣州市公開部分政府部門預算引起社會好評的做法,高強說,“其實我覺得沒什么,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政府早就應該做到這點。”
他說,即便是廣州市公開了部門預算,實際上還有很多大家想了解到的情況還是了解不到。為什么這么說?不僅取決于政府部門有一個公開的意識,還要做很多基礎性的工作,具備公開的條件。做不到這點,還是不會令人滿意的。
高強解釋說,現在財政上的預算科目沒有這一項,政府支出中有“購置費支出”,這個范圍很廣,既包括汽車,也包括桌椅板凳,也包括辦公用品、電腦、紙張等等,細還細不到每一項的支出。我們的外交有專門的支出預算,但是還沒有細到多少人出國花了多少錢,都干了什么?他表示,這是今后要進一步細化預算科目,進一步明確預算支出統計的一個很重要的工作。
今年,全國人大預算審查結果報告中明確要求:“在預算經過批準之后的15日內向社會公開”。對此,高強解釋說,凡是提交到人大審議、批準的預算,都是可以公開的,通過財政網站、部門網站向社會公開。“但是我也可以坦率地告訴大家,今年即便公開了,也達不到大家要求的那么細。”
高強說,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在審查預算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求“在明年向人大報告預算時,要報告政府的基本建設情況和政府行政開支情況”。正在修改的《預算法》中,我們也明確地提出預算公開的要求,即“政府編制的預算、調整預算、決算、部門預算,經過批準后,都要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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