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1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今日在談及“告狀難”時表示,法院需要進一步地普及法律知識,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識。
“說起到法院打官司,真是不知道怎么去做。時間也搭不起,后果也估計不到,就覺得比起看病、看醫生還要難!睆堒娬f,“打官司,一生可能碰不上一次,這一次可能就是空前絕后,這一次完全沒有經驗,就覺得處處不了解,事事不知道可能的后果,這樣一種心理上的壓力、心理上的預期不能很好地得到解釋,弄清楚,就感到難!
除了心理因素,張軍認為,另一個讓民眾感到“告狀難”的因素是舉證!暗搅朔ㄔ捍蚬偎,必須要舉證,沒有證據就沒有訴訟。那么,哪一個善良百姓在日常生活當中會預計到要打官司,要舉證、有舉證的意識、會保存證據呢?到了法庭,‘誰主張、誰舉證’這個訴訟原則,對任何一方都是平等的!睆堒娬f。
張軍說,我們的法治建設還在完善過程當中,百姓的法律意識相對淡薄,我們還在進行普法,已經進入了“五五普法”,說明什么呢?說明我們還需要進一步地普及法律知識,提升我們公民的法律意識。
張軍表示,訴訟必須要有一個過程!澳闫鹪V了被告人,法院要去通知被告人,被告人還要做一個準備,到了法庭上,對方才能拿出新的證據,這樣審理期限是雙方都難以準確預期的!睆堒娬f,“因此,法律規定民事案件的一審審限是六個月,很多網友、很多老百姓知道以后,往往是一聲嘆息,六個月的時間,光是耗、等,就耗不起、等不起,所以感覺告狀難!
張軍介紹了為解決“告狀難”,法院所采取的措施。一,在各級法院積極地促進建設立案大廳,這是方便老百姓的一個重要的舉措。全國中級法院已經有78%的基層法院和85%的高中級法院都設立了立案大廳。
二,在立案大廳還專門印制分發《訴訟指南》,告訴當事人,你這一類案件是要經過哪些程序,經過大體上多長時間,你這個訴訟可能會有什么樣的后果,加以提示、加以引導。這就大大方便了從來沒打過官司的老百姓。
三,法院盡管面臨案多人少的特殊壓力,仍然會更多地利用法律規定的訴訟職權,在必要的時候,替老百姓、當事人去調查取證,這就是依職權取證。
四,件做出裁判以后,許多基層法院采取“判后答疑”的方式,替老百姓釋惑解疑,說明為什么這樣判。同時,還有一些信訪申訴的制度,保證老百姓在認為不公正的時候,還有一個求解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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