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
“裸官”現象的背后是不是存在制度監管的缺失?面對“裸官”的財產,銀行應該發揮什么樣的作用……3月10日,本報聯合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搜狐,對國內著名反腐專家、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林喆,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夙生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遲夙生就領導干部反腐問題進行了采訪。
裸官出現主要有三種原因
記者:近年來,國內不少官員都熱衷將自己的老婆孩子送到國外發展,自己獨自留在國內。您對他們這種行為是如何定義的?
林喆:我把“裸官”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自己到國外留學,把配偶和子女都帶到國外,最后自己學業有成回國。這類留學回來的人,主要是科研人員,表現好的很快能被提拔起來,但配偶和子女仍留在國外。第二類是自己在做官的時候,正好配偶有機會,比如說被派駐到海外工作,或者到海外深造等,造成了事實上的夫妻分居兩地,配偶和子女在國外呆著。第三類是指貪腐的時候就把自己的配偶子女送到海外,把自己貪腐的財產一點一點轉移到海外,再劃到自己的名下。一旦事情敗露,就逃到海外去。現在我們最該重視的是第三種人。
配偶子女情況匯報要落實
記者:從“裸官”到逃官可能是一個什么樣的心路歷程?
林喆:這兩年“裸官”的出現反映了貪官風險意識的加大。隨著反腐力度的加大、制度的健全,貪官知道遲早要被抓出來的。貪官的財產越多就越沒有安全感。他們就趁自己還有權力的時候,把家人轉移到國外去,財產都轉移到他們的名下,這樣更“安全”一些。
中央有關部門也出臺了相關的辦法,要求各級黨委在認真貫徹落實好領導干部的重大事件上,配偶、子女情況都要列入報告的內容,明確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外的官員進行調查。但近幾年實現重大事項匯報,尤其是配偶子女在國外定居留學的匯報沒有落到實處,有很多的制度不嚴格。
全面建立銀行匯報制度
記者:銀行方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加強監督?
林喆:銀行應該成為反腐敗的重要生力軍。因為官員有存款,藏匿在家里還是極少數的。所以一般銀行是最容易發現問題的。銀行應該密切關注在賬面上大筆資金的流向,如果是流向海外的話,或者是大筆資金被取出來,銀行應該進行匯報。
我建議,一方面,銀行要遵守國際銀行的慣例,就是幫儲戶保密的慣例。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應該把官員的名錄交給銀行,當這些人的賬面上(在給他們開戶的時候賬面上就應該有記號)出現大筆資金流動的時候,銀行就應該有一個匯報制度。另外,對于這樣的“裸官”或者所謂的“裸官”,一般不宜將重大的經濟項目交于他手,不要讓他分管重大項目,或者是社保基金。
遲夙生:官員對他的財產進行申報,包括動產、不動產。雖然有制度可以申報,但是如果你沒有申報,制度變成了一個口號。所以,銀行可以采取措施,比如說這筆錢是用你的身份證存的,遠遠超過你的收入,你沒有報告,紀檢和檢察部門可以進行監督調查。
記者:如何對貪官進行有效舉報?
林喆:我經常說一句話,找到第一手資料,他總要露餡的,周圍的群眾最清楚。我建議,第一,舉報機關對于任何的舉報和來訪都必須給予反饋,并且定期地發布消息。第二,我們應該盡快出臺舉報人保護法。因為很多舉報人在舉報的過程中就受到迫害。你真要扳倒貪官,最大的證據就是他受賄的證據。(彭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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