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2日電 “權力只有在陽光運作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正和廉潔。公開是監督的前提、基礎條件。”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今日作出上述表述。
敬大力今日與網友在線交流時表示,他非常贊同“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這句話。“以公開促公正,我覺得這種觀點是非常正確的。”敬大力說,“公開是給監督提供必要的條件,如果都是暗箱操作,都捂著蓋著,不光說人民群眾不能監督你,新聞媒體不能監督你,有權機關也不可能監督你。所以,公開是非常重要的。公開是監督的前提、基礎條件。”
敬大力說,通常講檢務公開、審務公開,都是指對社會的公開。從廣義上來講應該是兩個方面:一個是對有權機關的公開,“比如說我們檢察機關各項工作要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接受人大常委會、人大代表的詢問、質詢,這些都要公開。”
“另一個方面,就是更廣泛意義上來講,我們要向社會公開。要把國家機關的相關活動,除了法律規定需要保密的以外,能公開的都要公開,才能夠方便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國家機關的活動進行監督。所以,我們常說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也就是這個道理。”敬大力說。
敬大力指出,權力必須在陽光下運作才能保證公正和廉潔,如果權力在暗箱中操作必然產生腐敗和犯罪的問題。
敬大力說,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牢固樹立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大力推進檢務公開。檢務公開應該把握住兩條:一,在公開的內容上,要確立的原則是除法律規定保密的以外,能夠公開的執法活動,辦理的案件,會議的精神,有關事項,以及規范性文件,一律向社會公開。二,在形式上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和機制來保證人民群眾能夠了解檢察工作,使檢務公開有足夠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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