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3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13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吳邦國主持會議。
9日舉行的主席團第二次會議和今天上午舉行的主席團第三次會議分別決定,將關于政府工作報告、年度計劃、年度預算、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六個報告的決議草案和關于修改選舉法的決定草案表決稿交付各代表團審議。各代表團進行了認真審議,一致同意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今天的主席團會議分別表決通過,決定將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于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關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草案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會議分別表決通過,決定將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根據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常委會組成人員辭職的,應當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次會議確認。去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于接受李東生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報請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確認。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關于確認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李東生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草案,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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