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4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今日表示,兩岸正在商簽的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是一個綜合性的、具有兩岸特色的協議。商簽這個協議應該把握好三個原則:第一,平等協商;第二,互利雙贏;第三,彼此照顧對方的關切。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今天上午閉幕。在會后舉行的中外記者會上,溫家寶作出上述表示。
溫家寶說,我確實講過,在商簽協議時要充分考慮兩岸經濟規模和市場條件的不同,關心臺灣中小企業和廣大基層民眾的利益,特別要照顧臺灣農民的利益。 我也確實講過,要讓利給臺灣。這種讓利,比如通過減免關稅,通過早期收獲實現。另外,也要做出讓臺灣農民放心的事情。但是,我看到臺灣的報紙,很大的篇幅報道溫總理關于讓利的論述。可是我在在線訪談時講了兩句話,后面還有一句話“因為我們是兄弟”,這句話就鮮有報道。
“我知道商簽協議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但是正因為我們是兄弟,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問題總會可以解決的。”溫家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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