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中科院南京地質古生物研究所所長楊群近年來為一件事情左右為難:一方面,他希望科研人員通過多次實驗得出更精確的數據,多出好成果;另一方面,為了給大家發績效工資、給“管理費”補缺等,又不得不規定,凡是到實驗室做實驗,包括查詢公共信息資料都要收費。
這條規定讓科研人員在做實驗時往往非常“節儉”:能不做的實驗盡量不做,能少做的實驗盡量少做。因為基礎研究課題的經費本身不多,維持一個課題組或科研團隊的人員費用得從項目中支出,科研人員壓力太大。
楊群反映的其實是一個科技界討論了十來年的老話題,問題的核心是科研投入只見物不見人。但現在這個老話題還沒找到新答案。
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大學校長陳駿也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在執行科研項目時,除直接支出成本外,還需投入大量的人力資源。”但同樣讓陳駿難辦的是,國家經費主要考慮科研項目的直接成本,對間接成本考慮不足,尤其對耗資巨大的科研人員“智力”成本投入嚴重不足。
他以2006年財政部和科技部聯合下發的《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為例介紹,該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項目承擔單位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但將管理費界定為“在課題研究過程中對使用本單位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日常水、電、氣、暖的消耗,以及其他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并規定按“超額累退比例法”核定管理費,而且管理費不得超過資助經費的5%。
“‘管理費’沒有涵蓋‘人力資源成本’,同時可支配額度太低。”陳駿說,上述規定直接導致高校在承擔、實施和完成國家科學研究項目的過程中,不得已挪用正常教育經費。
“高校從政府獲得的辦學經費依然按照學生規模來計算。”他告訴記者,研究型大學的教師除了教學,還必須花費大量時間從事科研活動,但目前缺乏穩定的國家經費支持,其他參與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博士生和校外聘用兼職研究人員和技術人員等更缺乏經費補償機制。
這種情況直接導致的結果是,高校被迫減少教師教學工作量、挪用教育經費或者自籌資金,以便用來支付基礎設施、公共儀器設備等保障性費用,尤其要用來償付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的工資、福利和補貼等費用。陳駿說,這加劇了原本緊張的教育事業經費的窘困程度,影響到教學質量的提高。
國家科研項目對人力資源投資力度微乎其微引起的另一個現象同樣值得關注:高層次人才流失到國外相關科研機構。
“目前的做法忽視了高層次科研人才、課題負責人、科研助手、博士后等難以量化的智力付出,科研團隊的建設和可持續發展受到威脅。”陳駿說,由于國內與國外科研環境和物資待遇水平的明顯差距,很多海外高水平人才不愿意前來,同時,國內一流科研人才和具有較大科研潛力的博士后、博士生紛紛選擇到資助程度較高的國外大學去發展。
楊群更擔心的是,目前的管理措施會制約高水平高質量科研成果的產生,因為只有掌握盡可能多的實驗數據,研究才更精確。此外,目前這種以項目主導的模式屬于分散經營,不利于整個學科的統籌發展。
在今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陳駿遞交了一份“關于在國家科研資助項目中提高人力資源投入的建議”。
在建議中,他提出,將國家科研資助項目中人力資源管理費用比例提高到20—40%左右,這樣才有利于吸引和穩定國內外優秀的科研人才,包括建立一支以博士后為主體的高水平科研隊伍。(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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