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河南睢縣一農民魏克興找鄉長蔣友軍解決問題時,拿起辦公桌上一水杯欲喝水,被鄉長喝止。兩人發生口角后出現肢體沖突,隨后,鄉長叫來警察。農民被拘留7日。據了解,事前該村民土地被非法征用,補償三年未兌現,去找鄉長反映此事。經媒體披露后,該事件引起各方關注。睢縣縣委書記魏照煒稱,當地高度重視此事,已經成立以縣委副書記梁萬濤為組長的調查組,正在徹查此事。而22日被拘的老人魏克興尚在拘留所中。
這是一起因杯具引發的悲劇,是一起本不該發生的事件,從中可以看到鄉長蔣友軍的傲慢與偏見,看到基層部門的權力失范。相信隨著相關部門的徹查,這起引得嘩然的事件,會有一個比較妥善的結局。但是,就目前而言,尚需厘清三大要點,否則就無法使相關部門進行真正的反思和警醒。
一是老農魏克興何以被拘?是否拘留一個公民,靠的是法律。現在是法治社會,不是人治,不能僅憑鄉長一句話想拘誰就拘誰。
有一點先需弄清,是魏克興先動手還是鄉長蔣友軍先動手,可以說,雙方各執一詞,未有定論,但負責辦理此案的城郊鄉派出所所長張玉輝,認定魏克興毆打他人,縣局從而做出了拘留7日的處罰。這真是咄咄怪事!不分青紅皂白,不問清事情來龍去脈,這樣的拘留道理何在?法理焉存?據報道,至于誰先動手,負責辦理此案的城郊鄉派出所所長張玉輝拒絕透露。為何拒絕透露?是弄不清誰先動手還是明知道是鄉長先動手而不便透露,抑或就是聽命于鄉長?
報道中有一個細節:鄉長蔣友軍介紹,他原計劃把魏克興關三四天,25日即會同意公安把他放出來。難道公安局是你家開的,你想拘誰就拘誰,想拘幾天就幾天?按說,警察不是當地領導的家丁,也不是哪個部門的家丁,他們要遵守的是法律,是正義。隨意動用警力,濫用警械武器,必然導致干群關系、警民關系緊張,甚至制造出冤假錯案。
二是蔣鄉長為何要置村民于拘留所方肯甘心?難道不這樣就無法耀武揚威,證明自己的能量?
據日前媒體報道,蔣友軍稱,如果是老百姓之間,這類小糾紛就算了。但這件事,不拘魏克興,他將“沒有辦法在這個地方干下去”。如今,事件被曝光后,蔣鄉長覺得自己變得騎虎難下,“我如果現在放他出來,豈不是承認我錯了?”看來拘留不拘留村民、放不放村民,在蔣鄉長眼里,不是根據法律,而是根據自己的好惡,僅僅因為自己可能“沒有辦法在這個地方干下去”“我如果現在放他出來,豈不是承認我錯了?”就不同意將村民放出來,這是什么樣的野蠻邏輯?
仔細琢磨蔣鄉長的這兩句話,便可發現,老農被拘不是因為他喝水,而是因為他冒犯了鄉長,挑戰了鄉長的威嚴,讓鄉長很沒面子,鄉長惱羞成怒。原來拘留不拘留,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官員的脾氣?難道法律因人而異,得罪了當官的就得罪加一等?
三是非法征地到底存在不存在?該如何解決村民的訴求?
其實,老農魏克興到鄉里不是鬧事的,是反映并尋求解決問題的,是討要征地款的。此前,魏克興所在的村,村民土地被非法征用,補償三年未兌現。地被征時,農民要求看批文,政府不給看。如今,這塊地被用作房地產開發,已經開始打樁。因此,正是非法征地在先,且相關部門不兌現補償款,才引發了村民找鄉長反映情況。試問,當地政府為何對村民非法征地?為何不兌現補償款?這些疑問應該給予厘清和回應。奇怪的是,對于非法征地一事,蔣友軍拒絕回應。這不免讓人產生聯想,事件的焦點當地政府為何不予回應?
要知道如果存在非法征用土地,那可能會引發民怨沸騰,從而引發群體性事件,這樣的案例可謂多矣,不打擊非法征地現象,不讓責任人受到懲處,就不會使村民得到安撫。
一個杯具引發的悲劇,令人唏噓而憤慨,老農被拘讓我們看到了權力的驕傲,看到了警察的家丁化,看到了非法征地的大肆存在。如何消除這些亂象,任重道遠,但刻不容緩。(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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