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創新系統有效化解“鎖定效應”
創新系統對低碳技術創新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創造和傳播新知識;指引低碳技術探索的方向;提供人力、物力和財力等資源;促進知識與信息的交流,創造外部經濟;推動低碳技術及產品市場的形成。在建設低碳創新系統的過程中有兩點需要注意:首先,創新過程中面臨著未來市場、技術潛能及政策與監管環境的不確定,由于未來的不確定性以及知識與信息的不完備性,企業的學習過程對于創新過程有關鍵作用。只有全面考量和處理低碳創新系統的各個要素,才能有效推動低碳技術創新。其次,低碳創新系統的制度因素對創新速度和方向的影響,既包括法規與合約等正式約束,也包括社會傳統等非正式約束。創新系統建設需要將制度設計納入其中。
通過技術創新可以降低不確定性,提供替代方案,提高相關問題的解決速度并創造一系列正外部效應。所以,技術創新有助于克服系統中存在的碳鎖定或解鎖出更加清潔高效的新技術,即技術創新一方面受鎖定效應的制約,一方面又有助于鎖定效應的解除。為了促進低碳技術創新,筆者提出如下對策。
一是建立整體的技術創新系統。創新系統填補了知識與其內在技術可能性之間的差距,并使這些技術可能性符合市場需求。低碳經濟轉型要求現存社會經濟制度的創新,因此有必要設計一個迎合該需求的整體技術創新系統。一個技術創新系統必須包括所有影響其發展、擴散和應用的因素,主要分成三個方面:供應方的技術水平和研發能力;需求方的市場吸收能力;制度框架(包括宏觀環境穩定性、金融市場成熟性、風險資本可得性等)。與此相應,促進向低碳經濟轉變的創新也需要這幾方面的共同作用。其中,供應方面,技術發展和創新提升了向低碳經濟轉變的潛能,例如,實行技術升級,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開發新能源技術,用清潔能源替代化石燃料,以提供必需的低碳排放或無碳排放的能源服務。需求方面,擴大市場對新技術的需求,提高新技術研發的動機和投資。制度框架方面,建立整體的低碳創新政策體制,提高政策工具組合的連貫性和整體性,關注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與長遠發展;設計向低碳經濟轉變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運用制度手段將低碳經濟轉變過程中產生的外部效益內部化;采用學習機制,提高制度的適應性。
二是適應短期的條件約束:碳捕獲和儲存技術。碳收集和儲存技術(Carbon Capture and Sequestration ,簡稱CCS )可以在現有技術—制度框架約束下運作,也有利于促使當前主導企業和政府機構的利益與低碳經濟的目標相一致,通過捕捉、儲存和管理使用化石燃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來緩解氣候變化危機。一般而言,碳捕獲主要是從火力發電廠等較為集中的碳源捕捉二氧化碳,碳儲存可將二氧化碳注入地下,或者變成碳酸礦物。碳捕獲和儲存技術保留了現有大部分能源基礎設施,如電網、生產和傳輸設備以及終端技術,其在碳鎖定的情況下是基本可行的。“富煤、少氣、缺油”的資源條件決定了中國能源以煤為主,電力供應主要來源于煤炭發電,短期內從化石燃料轉變為替代能源是不現實的。CCS技術兼顧了現實條件和各方需求,有利于形成廣泛利益聯盟,對于碳鎖定條件下的低碳技術創新有推動作用。
三是實現長期的路徑突破:戰略利基管理。戰略利基管理(Strategic Niche Management)是通過試驗為新技術創建和管理受保護的空間(利基)的過程,在這個空間中新技術得以運用和發展。戰略利基管理之所以在碳鎖定狀態下仍然可行,是由于利基市場的利潤不能滿足主流市場大企業及其股東的要求,因此被認為對現有“技術—制度復合體”的利益不構成威脅,并可用于實現政府的某些社會管理需要,還可用于應對各方要求針對氣候變化問題采取行動的政治壓力。這種策略的運用可為低碳技術提供一個喘息的空間,至少使其部分地與主流市場的競爭隔離開來。低碳技術受益于學習效應,從而為成本縮減、績效改進與低碳技術價值的展示創造了機會,長此以往,低碳技術的競爭優勢將日益凸顯。我國可通過戰略利基管理促進太陽能、風電等清潔能源技術的創新。
技術創新是低碳經濟發展的動力源泉,只有運用系統的思維謀求技術及其相關制度的創新,才能最終實現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目標。理論上看,碳捕獲和儲存技術與戰略利基管理這兩種對策似乎可以在碳鎖定條件下,有效促進我國向低碳經濟的轉變;從實踐中看,一些國家也已取得了部分成效。其中,碳收集和儲存技術可以在現有技術—制度框架約束下運作,也有利于促使當前主導企業和政府機構的利益與低碳經濟的目標相一致。值得說明的是,某種技術是否理想不是由其運用的難易程度決定的,而且低碳經濟的實現也絕不是單依靠某種技術或方法就可以的,它需要整體創新系統的支撐,采用一整套混合的、連續的技術和制度工具,并依靠知識和信息反饋回路不斷學習和改進。 (陳文婕 曾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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