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氣象臺最新預報,12日至14日,我國中東部大部分地區氣溫將明顯下降,沿淮及其以北地區將出現晚霜凍;此外,從昨天開始到11日下午,福建、江西等地出現了暴雨或大暴雨,中央氣象臺今天18時繼續發布暴雨藍色預警:預計11日20時到12日20時,浙江中南部、福建北部、江西東部和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區有暴雨。針對低溫霜凍和暴雨天氣對農業生產的影響,中國氣象局與農業部10日聯合舉行了會商。
另外,根據4月11日監測,云南中北部和東部、貴州西部和南部、廣西西北部、川西高原南部仍存在重度以上氣象干旱。
目前,我國西南地區正遭遇幾十年一遇的嚴重旱災,部分地區旱情達到百年一遇。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每年由于臺風、暴雨(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和大霧等氣象災害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是2000億—3000億元人民幣,占GDP1%—3%。近些年來,類似的極端天氣氣候災害的頻率有所增加。
黨中央、國務院把對氣象防災減災的投入看作是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重大工程,一直高度重視。過去11年中央財政投入年平均增長率達15.3%,高于GDP的增長速度。
中國對氣象基礎設施的投入,在世界上是少有的。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投入巨資發展氣象衛星,現在有5顆氣象衛星在軌運行。此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入巨資,建設覆蓋全國的、世界一流的多普勒天氣雷達網,過去10年投入了近百億元人民幣,現在已經建成158部。
但是,我國氣象災害防御中還有一些薄弱環節需要克服。例如,2008年初,我國南方地區發生了歷史罕見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暴露出氣象災害預防時效性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基礎設施建設難以適應極端氣象災害的影響,預警信息發布后的社會聯動、部門協調配合不夠等問題。
于4月1日起施行的《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將使這些薄弱環節得到加強。該條例首次以法律規范的形式確立了氣象災害防御的原則、機制。條例提出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實行“以人為本、科學防御、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依法確立了政府統一領導、多部門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氣象災害防御機制,使“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防御體系進一步健全。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是我國第一部規范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綜合性行政法規,同時也是第二部與《氣象法》相配套的國務院行政法規。自1999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我國第一部氣象法律《氣象法》以來,通過10年的努力,我國氣象法律法規體系已初步形成。 (鄭國光 本報記者劉毅采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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