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海省委關于全力做好抗震救災工作的有關精神,省委組織部及時印發《關于倡議廣大黨員自愿多交納黨費用于支援抗震救災工作的通知》,倡議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黨組織要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發動和組織廣大黨員積極自愿多交納黨費用于支援抗震救災工作。
省委組織部特別強調,黨員自愿多交納黨費數額不限,堅持自覺自愿、不可強迫,量力而行、不定標準,不得對交納數額作硬性要求,特別是不可采取從黨員工資中統一扣繳的做法,切實防止把好事做偏。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對黨員交納的抗震救災黨費,要嚴格管理,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挪用,全部及時上繳省委組織部省管黨費專用賬戶。
對黨員自愿多交納的黨費,省委組織部將全額用于抗震救災,資金劃撥使用情況隨時公開,接受紀檢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群眾的監督。黨員自愿多交納抗震救災黨費,不論數額多少,縣級或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都要給本人開具抗震救災黨費收據。
黨員自愿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根據黨費工作有關規定辦理。要注意做好自愿多交納黨費的黨員基本信息統計填報工作,便于組織與黨員聯系,便于黨員查證個人交納黨費情況。咨詢電話:0971-8482622 8482624 84839329(作者: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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