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7日電 國家衛生部日前發出《關于做好青海玉樹縣地震轉送傷員醫療救治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陜西、甘肅、青海、四川四省的衛生部門做好地震轉送傷員救治的信息報送工作,傷員出現重大病情變化時,隨時報告。
據統計,目前,青海玉樹縣地震災區的部分傷員已轉送至青海省西寧市、格爾木市、海南自治州和四川省成都市、陜西省西安市、甘肅省蘭州市的部分醫院接受進一步的醫療救治。傷員醫療救治和轉送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衛生部要求,青海省衛生廳和接收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轉送傷員醫療救治有關信息統計工作,確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轄區內收治轉送傷員的醫療救治和康復有關信息,并統一填寫《收治青海玉樹縣地震轉送傷員傷情及轉歸情況統計表》。
二、首次統計上報信息截止時間為4月17日12時;4月18日起,每日信息截止時間均為12時,將有關信息匯總后于15時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報衛生部醫政司。轉送傷員出現重大病情變化時,隨時報告。
對于同一轉送傷員同時存在多種傷情診斷時,衛生部要求按照傷員最主要的診斷進行傷情分類統計,不重復計數;當轉送傷員出現合并癥時,需在傷情分類和合并癥分類中分別進行統計。
已截肢或截癱的轉送傷員合并其他嚴重傷情時,按照截肢或截癱進行傷情分類統計。住院傷員數應為填表當日仍在住院的轉送傷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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