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編辦了解到,全省13個市(地)和68個縣(市、區)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已全部批復印發。全省各地共撤銷691個行政機構,將180個實體性機構轉為掛牌子機構,整合撤銷110個承擔行政職能事業機構。
據了解,此次市縣政府機構改革,根據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的具體情況,采取了不同方式進行分類改革。對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進行管理體制調整,由事業單位序列調整為政府工作部門序列;將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機構與行政機構合并;將部分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剝離,劃轉給行政機構,使機關和事業單位各歸其位,各負其責。
據了解,機構改革對職能相近的部門進行了機構整合,在人力資源、工業行業管理、文化行業管理、城市執法管理、物價管理、農業管理等多個領域實行了大部制,將多個“廟”變為一個“廟”,消解職能交叉、政出多門的組織基礎。
各地從本地特點出發,有些地方為利用本地豐富的旅游資源,大力發展旅游經濟,將旅游機構由事業機構序列調整為行政機構序列。四大煤城為了大力發展煤炭產業和加強煤炭生產安全管理,都成立了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
據了解,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各地對限額外機構進行了清理,把機構數額嚴格控制在規定的限額內。經統計,全省各地共撤銷691個行政機構,將180個實體性機構轉為掛牌子機構,整合撤銷110個承擔行政職能事業機構。
據悉,按照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的原則,各地對人力資源、工業行業、文化行業、城市執法、物價、國土資源、農業、衛生和食品藥品、商貿流通、安全生產等10多個領域30多項原由不同部門分散承擔的行政職責,進行了調整歸并,劃歸一個部門承擔。
目前,省編辦正督促和指導各地抓緊審核批復部門“三定”方案,待各地改革全部結束,進行檢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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