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日前正式出臺,首次明確了公務員錄用考察的標準和方式。該辦法明確規定,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將一票否決。據介紹,該辦法適用于全市各級機關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重慶晚報》5月6日)
公務員考錄,既是一個“門檻”,又是制度性準入的“規范”。乍一看上去,在考察中增加了“品德”和“美德”項目,無疑讓考察變得更加完善、更加有利于德才兼備公務員的考錄選拔。但細一想卻覺得根本不是這么回事:社會公德也好,家庭美德也罷,依據什么去評判?標準為何?
誰都知道在馬路上亂扔垃圾是不講社會公德,但被考錄的公務員們是不是有亂扔垃圾的行為,考察部門根本不得而知;包二奶自然是缺乏家庭美德,不過,絕大多數人包二奶都是極其隱蔽的行為,試問怎么去“考察”?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庭美德帶有極強的隱私色彩,且因家庭、因人而異,有關部門縱然是疲于奔命似乎也難以“考察”出一個結果來。
事實上,公德、美德這些都歸屬于無形的道德范疇。以制度的名義和形式,對道德進行組織考察,本身就站不住腳,不論采取何種方式方法都值得商榷。同時,還有公權過度介入隱私領域的嫌疑,在現實的操作中很容易得到異化——制度強行介入美德評定,只能導致不美德的人戴著假面具“美德”起來。
當然,設立了“公德”和“美德”關口,可以將少數公共口碑敗壞者——譬如那些不孝敬父母名聲在外的人,拒之門外。但同樣可以看到的是,這項考察制度的推行,因為考察標準很難明確且可操作性并不強,將在很大程度上淪為形式主義和走過場。
值得一提的是,該規定適用于“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由此,我們似乎并不難洞悉有關部門的良苦用心:從公務員入口環節開始抓好“美德”建設,帶動整個公務員隊伍的道德風尚。用心是好的,目的也很明確,只是似乎“板子”打錯了地方:新錄用的公務員一來年輕,二來正處在積極上進“向組織靠攏”的人生階段,很多都還沒有成家立業,考察這批人的家庭美德,本來就是多此一舉。真正需要“考察”和“規范”的是那些手中掌握著一定權力的“領導級公務員”,他們的家庭美德才容易出問題。
退一萬步講,即便是我們招錄進來一批合格的、極具美德的非領導公務員,可誰又能保證,他們在走上領導崗位后不喪失“美德”呢?那些包二奶養情婦的貪官們,似乎一開始也都不是陳世美。魚煙羅(山東淄博 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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