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案二審結束 其最后陳述表示辜負了黨的培養
本報重慶訊 (特派記者杜安娜)昨日中午12時40分,歷時兩天半的文強案二審庭審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結束。在昨天上午的庭審中,法庭不公開開庭審理一審判決中關于文強犯強奸罪部分。在上訴人文強最后陳述后,法庭宣布,該案將擇期宣判。
文強昨日在庭審中說,一審公訴機關指控的強奸都不是事實。庭上,他表示,一審材料中顯示,他與該女大學生巫某某第一次發生關系時遭到對方拒絕,事實上,“我們進房間后,我提出上床休息,她說明天要上課,但是沒有離開的意思,于是我們又繼續聊天,我又提出上床休息,她還是說明天要上課,離學校太遠,明天上課搞不贏,我意識到巫某某是不想在這里過夜,我說那我們休息一下再走,她同意了,我先洗澡后在床上躺下,她去洗澡。”“事后,是我先走的,給了她大約六七千塊錢。而且之前我和巫某某就認識。但是具體怎么認識的我不記得了。”
文強的律師宣東為他做了無罪的辯護。律師說,從以下幾方面分析兩人發生關系前后的心理狀態和客觀狀態:
從文強與巫某某兩人的交往關系看:文強在和巫某某發生關系之前就認識;文強給巫某某打電話,約吃飯,并讓王佩去接她,巫某某也來吃飯。飯后,幾個人又去唱歌。從上述事實可以看出,巫某某與文強有比較親近的交往關系。
從發生性關系的環境看:唱完歌后,巫某某先去賓館房間;如果巫某某不愿意,完全可以不去房間。另外,文強洗澡時,巫某某既沒有打電話叫服務員上來,也沒有離開賓館房間;如果不愿意,她完全可以趁機離開房間。
從雙方的交談態度看:文強提出上床休息,巫某某只是說“要早點回去,明天要上課,怕趕不到”,并沒有明確拒絕發生關系。
從發生關系后的情況來看:沒有證據證明巫某某哭過;反而文強給了她幾千塊錢,也沒發生拒絕的情況;后來,兩人又長期保持聯系,并多次發生性關系;而且有幾次是巫某某主動開的房間,并沒有躲著不見,拒絕發生關系的情況。
從舉報告發的情況看:巫某某的舉報是在2009年7月12日,離第一次發生關系長達兩年后,這種情況,違背強奸案被害人舉報的規律和常理。
綜上所述,文強的辯護律師認為:兩人第一次發生關系時,至多是半推半就,后來兩人又多次發生關系,完全是兩廂情愿。因此,文強的行為不屬于強奸。
最后陳述:
自己現在十分可憐
昨日,文強最后一次在法庭上作最后陳述。文強對法院充分保障了他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也對法院公正司法的精神表示感謝,希望法庭能夠高度重視證據材料的客觀真實性。他認為,一審的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認定犯罪證據材料不客觀真實。
首先他言辭懇切地請求法庭能考慮他曾經為重慶做出的成績。同時,他表示,自己確實收受過下屬的錢財,但是同這些人職務提拔之間不存在直接關系。他強調,所有的人員提拔都是通過政治部挑選審核,并通過領導批準,最后通過黨委會表決。文強解釋自己第一個舉手同意的原因,是因為他是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局長一般都是主持人,所以他總是第一個發言。
他承認收受過岳寧、王小軍、馬當等人的錢財,但不知這些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事實。他既不是重慶早期“打黑領導小組”的成員,也不是重慶市公安局后設的“打黑辦”成員,他并沒有和這些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有過密切接觸,希望法院能查清他與這些黑社會性質組織之間的關系。
文強說,現在自己十分可憐,辜負了黨對自己的培養。最后,他表示感謝黨這么多年的教育和培養,也誠心認罪伏法,希望法院能夠依法公正判決。
親屬會見 文強哭了
昨日,文強的律師向審判長提出能否讓其家屬和文強見一面。法院方面經過商量,予以準許。見面就在重慶高院的臨時羈押室。記者看到,文強的大姐、大姐夫、大嫂和妹妹一起進去,剛一進去就聽到里面傳來陣陣哭聲。親人長時間沒有見面,除了痛哭,就是互相詢問最近身體情況。
文強自去年8月6日被執行“雙規”以后,這些親屬就一直沒有近距離和文強接觸過。只是在一審、二審時,獲得少許的旁聽名額,進去旁聽時,也只能遠遠地看上文強一眼。
文強對親屬表示,他最擔心的是自己的兒子,自文強被雙規之后,兒子就失蹤了,到現在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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