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29日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工作的意見》,強調要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并發揮工會“大學校”作用,有針對性地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斷滿足職工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廣大職工有尊嚴地生活,實現體面勞動。(《工人日報》5月30日)
近來,“實現體面勞動”成了媒體熱詞。其實,在我看來,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原本就是社會主義的應有之義,是一個底線問題,如果一個勞動者連體面勞動都無法實現,還奢談什么社會主義優越性?然而,我國不少勞動者尤其是無數低收入者,目前還很難說實現了體面勞動,我們還有“黑磚窯”一樣的“血汗工廠”,還有其他一些事件不符合“體面勞動”甚至是對它的無情嘲諷。因此,要讓勞動者真正“實現體面勞動”須解決深層次問題。
“百度百科”為“體面勞動”給出的定義是,通過促進就業、加強社會保障、維護勞動者基本權益,以及開展政府、企業組織和工會三方的協商對話,來保證廣大勞動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嚴的條件下工作。現任國際勞工組織總干事胡安·索馬維亞曾指出,“體面的勞動”包括勞動者的權利得到保護、有足夠的收入、充分的社會保護和足夠的工作崗位。“體面勞動”的內涵確實很豐富,但最重要的一點必須是“有體面工資的勞動”,當然這不是像壟斷行業那樣的高工資,而是與勞動的付出相匹配的工資。同樣的勞動付出,中方員工的工資只是外籍員工的十分之一,正式工的工資是臨時工的幾倍,這些絕對都不是“體面工資”。
如今的社會貧富差距在不斷增大,其中一個原因是某些特殊利益集團成員的收入突飛猛進,而絕大多數普通勞動者,卻沒有得到與勞動付出相匹配的“體面工資”。要“實現體面勞動”,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讓勞動者得到“體面工資”,即大幅度提高普通勞動者的工資性收入,一是必須堅持按勞分配原則,二是工資必須與物價掛鉤,三是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必須達到省平均工資的60%至70%以上。
因此,我建議把勞動者能否體面勞動納入地方政府的考核目標,把公務員的工資與普通勞動者的工資掛起鉤來。普通勞動者連“體面工資”都拿不到,就是公務員的失職,公務員就不該有高工資和高福利。唯有如此,地方政府官員才可能把提高普通勞動者的工資當成義不容辭的工作。張魁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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