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重慶”的建設,為3200萬重慶市民帶來民生福祉。通過一組組數據,我們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大家生活的環境正在悄然發生改變。日前,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安監局、市城鄉建委五家單位在我市“勇立潮頭”大型集中采訪活動中,通報了建設“平安重慶”的相關情況。
據重慶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專項調查結果顯示,2009年度全市公眾安全感指數達到94.3%,創下歷史新高。而且在國家統計局組織的第九次全國群眾安全感入戶抽樣調查結果表明,去年度重慶市群眾安全感指數達到96.62%,居全國第九,居四個直轄市之首。
主城區110報警量下降40%
市民的安全感明顯上升,說明“平安重慶”建設取得了重大成效。近日,市政法委向媒體通報稱,我市對各類黑惡勢力發起了全線進攻。截至今年4月24日,共抓捕涉黑涉惡人員3608人,一審宣判涉黑案件33件546人,涉惡案件86件442人,摧毀了楊天慶、龔剛模、謝才萍等14個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和一大批黑惡犯罪團伙。
通過“平安重慶”建設,在2009年,主城區110報警量下降40%,全市命案發案數下降了8.5%,搶劫、搶奪等街面犯罪案件下降3.8%。今年1至4月,“兩搶”案件同比下降7.3%。去年,全市信訪總量和人次也同比下降26.7%、32.4%。今年一季度同比下降9.7%和8.5%。去年,全市各類安全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數比上年下降0.1%和2.7%,今年1至4月,同比下降28.2%和25.3%。
“打黑除惡” 上萬民警參戰
談起“平安重慶”,不得不說我市的“打黑除惡”。據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唐建華介紹,去年6月以來,市公安局以成功破獲“6·3”黑社會團伙持槍殺人案為突破口,跨區域調警1萬余名,集約329個專案組強力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
唐建華稱,所有黑惡團伙頭目及骨干均依法受到懲處。通過努力,警方共摧毀14個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其中10個公安部督辦專案),立案偵辦涉黑涉惡團伙300余個;抓獲涉案人員4800余人,破獲刑事案件近4200起,查扣涉案資產31.46億元,切斷違法“放水”資金鏈條300多億元。法院一審判決黑惡團伙132個,65名黑惡犯罪分子分別被判處死刑(含死緩)和無期徒刑!按蚝诔龕骸睅恿似瓢复驌魧覄摎v史新高。2009年,市公安局打破區縣、警種各自為戰的傳統慣例,集約95%的處室和148位破案能手,對近10年來的積案和逃犯實施聯動攻堅。全年破獲積案28621起,同比上升46.7%,抓獲上網逃犯9827名,破獲命案積案數超過前5年總和,有效彌補了對人民群眾的歷史欠賬。
交巡合一 街頭“兩搶”零發案
另據了解,自今年2月7日起,在全市42個區縣啟動交巡警合一改革,部署交巡警平臺300個、警力8300名、警車300臺、摩托車1200臺,對社會面進行24小時動態管控。改革以來,接處警率大幅提升,大量治安糾紛和社會矛盾被第一時間化解,街面犯罪出現大幅下降。
更為可喜的是,21年來,我市首次出現街頭“兩搶”案件“零發案”。交通擁堵有效緩解、群眾安全感明顯提高。此外,我市正在強力推進公共視頻監控系統建設,目前全市已經建成視頻監控鏡頭31.7萬余個。到2012年,全市將達到50萬個。
警察進!”W生平安
為了有效確保全市518萬中小學生、幼兒的人身安全,我市警方在各區縣均成立了校園安全保衛支(大)隊,從全局抽調改非、二線和退休返聘民警和廣泛發動在職民警共5000余人擔任校園警察,帶領6400余名保衛干部、3.2萬名保安進駐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截至5月23日,警方排查列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揚言報復社會人員等危險人員1340余人,排查整改校園安全隱患6500余起,破獲涉校涉生刑事案件350余起、打擊處理40余人。從速偵處8起揚言傷害學生案件,依法刑拘8人。
平安重慶·個例
二審宣判 龔剛模無期徒刑樊奇杭死刑
5月31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龔剛模等涉黑案二審公開宣判,依法駁回龔剛模、樊奇杭、吳川江等人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
今年2月10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9罪判處龔剛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判處樊奇杭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一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骨干成員吳川江被判處死刑;張孟軍等其余31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死緩、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個月不等的刑罰。
一審宣判后,龔剛模、樊奇杭、吳川江等不服,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重慶高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重慶高院經二審審理確認,2006年以來,龔剛模與樊奇杭相識并結拜為兄弟后,龔剛模為樊奇杭提供經濟資助,樊奇杭則先后糾集刑滿釋放及社會閑散人員張孟軍、吳川江等人,在重慶市江北區、渝北區等地,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脅為手段,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販賣、運輸毒品,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開設賭場,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
重慶高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重慶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該裁定即為核準被告人張孟軍、李仕軍、肖輝、秦小祥、王緒國、楊紹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事裁定;同時,對維持被告人樊奇杭、吳川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一審宣判 夏萍7罪并罰獲刑20年
昨日,榮昌法院對夏萍等18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7項罪名合并判處被告人夏萍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1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對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別判處18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榮昌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初以來,被告人夏萍和冷明權(在逃)等人以營利為目的,通過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聚斂錢財,陸續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30余人,有組織地進行賭博、非法拘禁、搶劫、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夏萍和冷明權為組織、領導者,王勇(在逃)、李儀、阮偉、黃洪橋、徐剛、鄧澤、姚強等人為積極參加者,陳志、冷明兵、羅嶸燾、鄢慶明、吳云兵、顏建雄、梁坪、鄭自華、李安渝、劉明英、徐建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犯罪組織。該組織成員通過有組織地實施搶劫、賭博、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容留他人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了巨額經濟利益,用于購車及支付組織成員為組織利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所產生的費用。
榮昌法院審理認為,以被告人夏萍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使用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當地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特征。該院在綜合各被告人具體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同案審理的被告人譚成后以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官毅以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被告人邱康志以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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