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安徽)界首市交警在市區履行巡邏管控時,查獲一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村官,當民警讓其在詢問筆錄上簽字時,駕駛人卻來了官癮,把筆錄當成報銷單,簽上“同意報”三個字,并說:“別看我不是村書記,簽字照樣能報銷”。
當日下午1時許,界首市交警大隊民警在界光路口,發現一輛摩托車速度時快時慢,車子搖搖晃晃,駕駛人滿臉通紅。民警判斷該駕駛人很可能是酒后駕駛,便上前攔查,讓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該駕駛人猶豫了半天也無法提供。民警問:“騎摩托車為什么還喝酒啊?”該駕駛人猛然來了精神,炫耀地說:“他們請我吃飯,不喝不行,最少也有八兩……”經檢測,駕駛人屬于嚴重醉酒駕駛。
隨后,民警通過詢問和網上查詢了解到:該駕駛人是界首市某村的一名干部。就在民警讓其在筆錄上簽名時,該駕駛人卻簽上了“同意報”三個字,并夸口道:“我是村治安主任,我簽字一樣好使,誰也不敢不報……”。
昨天,記者從界首交警大隊獲悉,民警依法對其作出了罰款1000元、并處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王賀鴻、閆鋒、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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