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江都6月17日電 (記者 崔佳明)江蘇省揚州江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兩位有罪局長呂國樂和金道春15日被免去黨內職務并被提請免職。
2009年5月26日江蘇揚州市維揚區法院對揚州江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呂國樂和副局長金道春兩人作出了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但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但二人仍還擔任原領導職務。6月13日,有媒體報道并質疑“江蘇江都藥監局兩有罪局長‘官位照舊’”。
16日,中共江都市委透露,15日江都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由江都市衛生局副局長張永權任江都市藥監局黨組書記,并提名為江都市藥監局局長人選,同時免去呂國樂、金道春黨內職務,并提請有關方面按法律程序免去呂國樂的江都市藥監局局長職務、金道春的江都市藥監局副局長職務。
同時,江都市委組織部就此回應媒體監督稱,江都市藥監局領導班子原為上級藥監部門垂直管理,今年3月2日,揚州市藥監局根據省委組織部、省衛生廳、省藥監局《關于市、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干部管理有關問題的電話通知》精神,與江都市委組織部接洽江都藥監局由垂直管理改為地方管理的事宜。3月9日,江都市委組織部派出考察組對藥監局領導班子進行了考察。4月7日,揚州市藥監局將江都藥監局領導班子成員的檔案移交江都市委組織部。
江都市委組織部稱,根據考察和檔案了解的情況,江都市委組織部認為有必要對該局領導班子作出調整。經過溝通醞釀、民主推薦等程序,市委組織部提出以市衛生局副局長張永權作為擬接任藥監局局長的推薦人選,5月11日市委組織部發布考察預告并進行了考察。
江都市委組織部表示,組織部門將堅決貫徹執行干部工作法律法規,協助市委做好對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調整工作,切實履行好對干部隊伍監督管理的各項職責。(完)
參與互動(0) | 【編輯:巫峰】 |
相關新聞: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