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5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免去張耕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命胡澤君(女)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免去徐公義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任免陳雷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胡澤君簡歷
胡澤君,女,漢族,1955年3月生,重慶人,1976年2月入黨,1974年4月參加工作,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中國法律思想史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副教授。
1974-1976年 四川省西充縣仁和公社插隊知青
1976-1977年 共青團四川省西充縣委副書記
1977-1978年 四川省南充地委知青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1978-1982年 西南政法學院師資班哲學專業學習
1982-1985年 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中國法律思想史專業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5-1986年 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助教、研究生處黨總支副書記
1986-1988年 西南政法學院團委書記
1988-1991年 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處講師、副處長、處長
1991-1995年 西南政法學院副教授、黨委副書記、書記(其間:1994.09-1995.07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1995-1996年 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正廳級)
1996-2001年 司法部黨組成員、政治部副主任(其間:1998.09-1999.07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01-2004年 司法部副部長、黨組成員(2003.05任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委員)
2004-2010年 廣東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中共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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