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1日電 中國青年報今天報道,該報去年12月3日《開除能約束大學生的性沖動嗎》的報道有了新進展,兩名大學生就母校此前作出的勒令退學處分正式提起行政訴訟。
兩位大學生都是西南某大學大二學生,去年暑假外游時同住,發生了性關系。去年10月1日,該女生突感腹痛去校醫院治療,被校醫懷疑為懷孕,報告給學校,她自費住進地方醫院,經診斷為宮外孕,于10月9日做了手術。術后,學院對兩位大學生作出勒令退學處分。
記者采訪受理此案的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的相關人士時了解到,兩名大學生以“定性錯誤、于法無據”為由,將母校告上法庭,要求學校撤銷作出的勒令退學的行政處分決定;記者同時獲悉,兩名大學生暫未提起相關民事訴訟。
該法院已正式立案審理此案。去年12月31日,法院正式將立案通知書送達給被告,同時送達了司法建議書,建議學校暫停執行勒令退學處分決定。
記者與該學校相關人士聯系采訪事宜時,對方證實了立案的消息,但以目前時機不宜為由婉拒了采訪。
此前,案中女大學生的家長表示:“作為學生家長,我認為學校的做法是不恰當和錯誤的。首先,男女青年戀愛中發生了性關系,是否應定為‘不正當性行為’,屬于‘品行極其惡劣,道德敗壞’?其次,學生是否只能承認了此性質的錯誤才算‘到位’,否則就是‘狡辯’?第三,所謂‘不良影響’是誰造成的?是學生自己公開了自己的‘隱私’嗎?”“應該承認,學校作為一個特殊的場所,不應該放任這種現象的無節制和泛濫,但出現此類現象應該怎樣教育、引導和處理,學校則須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圍內進行。對于成年人有時都難以自制的沖動,我們能要求十九歲的孩子那么理智嗎?顯然更不能把這種沖動無限上綱上線。”
而校方在接受本報記者獨家采訪時解釋,這兩名學生發生的性行為是不正當的、不合法的,是違反學校紀律的,并產生了不良影響。學校相關部門的老師對他們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做了大量耐心細致的工作,但是,二人對其違紀行為認識不到位。為嚴肅校規校紀,正確引導學生,給予兩位學生勒令退學處分。校方認為,學校做出此處分有充分的依據。
記者將密切關注案件進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