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2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國家旅游局消息稱,中國與印度近日簽署了關于我國公民組團赴印度自費旅游實施方案的諒解備忘錄,至此,我國公民自費旅游的目的地已增至30個。
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業務正式開始于1997年。到2000年底前,共批準開放了17個國家;2001年,新開放了10個國家;2002年,又開放了印度、南非等國家。
在已批準開放的30個國家中,有17個已經在雙方簽署備忘錄的基礎上正式開辦了組團業務。這些國家是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澳大利亞、新西蘭、韓國、日本、越南、柬埔寨、緬甸、文萊、尼泊爾、印度尼西亞、馬耳他、土耳其、埃及等國,另外還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中,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三個出境游目的地只在北京、上海、廣州試辦開展業務,其余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業務。(孫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