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7日電據華西都市報報道,記者從昨日召開的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獲悉,從今年起,成都市將在20戶企業中推行經營者年薪制,部分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企業專職董事長將開始納入年薪制實施對象。有關人士稱,推行年薪制的目的在于使這些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收入和業績掛鉤,以更好地激勵企業經營者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企業的改革和發展。
納入年薪制的企業包括市上確定的國有重點優勢企業,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國有和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未來一段時間內,按公司制新組建和改制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也將實行經營者年薪制;其他非國有公司制企業也可以申報試行經營者年薪制。
日前,成都有關部門審批兌現了2001年年薪制試點企業經營者業績年薪:15戶試點企業22位經營者中,業績年薪最高為418415元,年薪總收入最高為502098元。
關鍵詞年薪
-經營者的年薪分為基本年薪和業績年薪。基本年薪按照本企業資產總額、所有者權益總額、利潤總額、實現稅金、社會貢獻總額、職工人數等6項指標通過綜合評價和橫向比較確定,掌握在本地區和本企業綜合平均工資的180%至880%范圍內。業績年薪根據企業經營成果、效益和經營業績確定。
-目前,年薪一般只對單位經營負有重大責任和影響的核心與骨干人員實行,例如,高級管理和經營人員,核心科研和技術人員,以及某些特殊職(崗)位上的員工。
-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原則上要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政策,不能實行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