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1日電 廣東省深圳市正籌劃打造一個決策、執行、監督“行政三分制”的全新政府架構,并準備在今年上半年推行這項工作。
深圳市市長于幼軍是在廣東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作出上述表示的。深圳是中國惟一推行此類試點改革的城市,改革方案基本定稿并獲中央有關部門原則同意,準備在今年上半年推行。
于幼軍介紹說,實行“行政三分制”改革后,深圳要對一些政府部門進行撤并和調整,將設置若干決策局、執行局和一個監察局。他介紹,“決策局只有決策權而沒有執行權;而執行局只有執行權沒有決策權。監察局和審計局將作為監督部門直屬市長管轄。”
于幼軍表示,深圳已具備推行此類改革的能力。早在去年,深圳就結合中央在深圳進行行政體制創新試點的情況,開始醞釀如何重新配置政府各部門的職責權力。
而近三年來,深圳進行的系列機構改革已為推行“行政三分制”的改革做好了準備。深圳已初步形成大行業、大系統歸口管理的機構設置。比如除開計劃局外,將原有的主要經濟管理部門統一整合為兩個局,一個管內經貿,一個管外經貿。同時按大交通、大文化、大系統的要求,設置了相應的機構。深圳的一些局職權范圍與內地的數個政府部門相當。
20年來,深圳一共進行了5次大的機構改革,但前四次全都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改變政府職能,而這一次“三權分立”考慮的則是行政權力如何合理配置、受有效監督和約束等問題。現在深圳在文教、交通、經貿、安全等領域成立大系統管理局,如文化方面,以前分為文化局、新聞出版局等,現在統一成了一個“大文化局”,在這些管理局中再設立行政局。
于幼軍說,今后,深圳在決策環節上,要向英國、香港學習,設立獨立于政府之外的專業決策咨詢委員會,專門收集社情民意。審計局、監察局直屬市長管理,對市長負責。
今天的北京青年報發表署名“潘洪其”的文章指出,“行政三分制”是政治文明的進步。這種政府架構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改變傳統體制下政府部門集決策、執行、監督為一體,自定規則、自己執行、自我監督的行政權力運作模式,將行政權力分解為決策、執行、監督三大部分,通過科學化、程序化的制度設計,使這三部分權力在既相互分離制約、又相互協調配合的過程中實現高效運轉。
文章援引哲學家的話指出,“不受制約的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傳統體制下行政權力過于集中,缺乏權力之間的制衡和對權力的監督,正是權大于法、賣官鬻爵、權錢交易、暗箱操作等腐敗行為得以滋生的土壤。只有對權力進行合理分解,才能實現對權力的有效制約,使決策更民主、科學,執行更透明、公正,監督更充分、有力,才能從源頭上、制度上遏制腐敗。
深圳“行政三分制”改革構想的另一個顯著特征,是著力強化了政府權力的公共服務性質。當前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轉變政府職能,深圳推行“行政三分制”改革,就是要重新定位政府的職能,使政府從“全知全能”轉變為“有限責任”,從權威命令轉變為科學決策,從人治管理轉變為依法行政,從“傳統部門利益型政府”轉變為“現代公共服務型政府”。
只有從制度上保證權力與利益脫鉤,盡可能消除行政機關謀取部門私利的可能和積極性,才能進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大力推進公共財政改革,規范公務員隊伍的待遇和收入分配,防止公共權力利益化、政府資產部門化、部門收益個人化的現象。
文章指出,由深圳籌劃的“行政三分制”改革,人們很容易聯想到一些國家實行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制度。深圳市市長于幼軍對此解釋說,自孟德斯鳩提出“三權分立”學說后,西方國家廣泛采用這種政府架構,這種架構有利有弊,深圳只是有選擇地吸收了英國、美國、新加坡、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成熟經驗,絕不是全盤照搬西方的做法。
中共十六大強調,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總結自己的實踐經驗,同時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深圳的行政體制改革正是對中共十六大精神的有益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