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9日電 目前,重慶市出臺《國有重點企業領導人員收入分配管理暫行辦法》,對年薪制進行了規范。
據中國廣播網報道,實施年薪后,企業領導人員的一切工資性收入都被取消。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按企業最高類別(一類企業)計算,每月為6000元;效益年薪最高額不得超過20萬元。年薪總額最高為27萬2千元。
年薪計算與企業的資產總額、銷售收入、資本保值增值、利潤、稅金、職工以及社會平均工資、技術開發投入等指標掛鉤。由市委企業工委審批后兌現,個人所得稅由本人繳納。
這個《辦法》規定:黨委書記、總經理(總裁)年薪和董事長年薪一致,副職按董事長年薪的0.6-0.8確定。
伴隨年薪制的還有經營風險。每年從效益年薪收入中提取30%的數額存入經營者風險基金賬戶。一旦經營管理不善,未完成指標,要相應計算出負效益收入,從風險基金中抵扣。不足的,就從次年的效益年薪中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