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30日電 在在今天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將有獎發(fā)票二次開獎實施辦法的兩個草案向媒體公開,并征求廣大市民的意見。
這兩個草案均提出全年共設400萬元的獎金用于有獎發(fā)票的二次開獎,每季度開獎一次,但在獎金的分配辦法等方面有所不同。
方案一提出設特等獎1名,獎金10萬元;一等獎2名,每名獎金5萬元;二等獎30名,每名獎金1萬元;三等獎100名,每名獎金5000元。
方案二提出設一等獎100名,每名獎金3000元;二等獎200名,每名獎金1000元;三等獎1000名,每名獎金500元;鼓勵中獎者積極捐助社會上最需要幫助的人,本著自愿原則將所中獎金捐贈給希望工程等社會慈善事業(yè)。
北京市地稅局希望廣大市民登錄北京市地稅局網站(WWW.TAX861.GOV.CN),點擊“網上調查”欄目反饋意見,此活動截至2003年2月20日。
北京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說,作為政府性獎勵,有獎發(fā)票的二次開獎將免征個人所得稅,北京市今年還將擴大有獎發(fā)票的中獎面,從目前萬分之一的中獎率提高到千分之一的中獎率,進一步刺激消費者的熱情。
據介紹,北京市自去年8月推行有獎發(fā)票以來,消費者索要發(fā)票的積極性高漲,目前已有6萬多人次中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