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9日電 據中廣網消息,沈陽1·18爆炸搶劫銀行案已經告破。2月8日上午,警方陸續將犯罪嫌疑人張顯明、張顯輝、李彥彬和李彥波抓獲,警方還繳獲作案用獵槍3支、子彈30發,起獲贓款180余萬元。
2003年1月18日17時50分,位于沈陽市大東區東順城街的沈陽市商業銀行遼沈支行第一儲蓄所門前發生一起持槍爆炸搶劫運鈔車案件,犯罪嫌疑人實施爆炸后,持槍搶劫人民幣197萬元,造成銀行職員、押運員3人死亡、5人受傷的嚴重后果。作案后,犯罪嫌疑人乘一輛紅色松花江牌面包車逃車。這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精心策劃的持槍爆炸搶劫案。犯罪嫌疑人采取爆炸手段,公然在鬧市區搶劫運鈔車,犯罪氣焰囂張,社會危害很大。
1.18爆炸搶劫銀行案發后,遼沈警方成立了1.18案件專案指揮部,迅速取得大量的偵破線索。警方通過技術手段,認定此案與2001年1月10日沈陽發生的持槍搶劫運鈔車案為同一伙歹徒所為,遂實行并案偵察。遼沈警方經過21天的艱苦努力,通過地毯式的排查和廣泛深入地發動群眾,迅速鎖定了偵查工作目標。2月8日上午,陸續抓獲犯罪嫌疑人張顯明、張顯輝、李彥彬和李彥波,繳獲作案用獵槍3支、子彈30發,起獲贓款180余萬元。
遼沈警方還查明,犯罪嫌疑人張顯明伙同其弟張顯輝等4人于1月18日17時50分許,攜帶炸藥、獵槍竄至案發地實施持槍爆炸搶劫犯罪。同時,還于2000年12月29日18時許,在沈陽市大東區凱翔街一居民小區,將被害人李某用獵槍打死,搶走人民幣2.7萬元;2001年1月10日8時20分,在位于沈河區郵政局泉園郵政支局儲蓄所門前,持獵槍將2名經警打成重傷,搶走人民幣70余萬元。此外,黑龍江省哈爾市兩起殺人搶劫案也同時告破。
現在,1.18案犯罪嫌疑人張顯明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張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