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0日電 南寧市新城區法院去年11月22日一審判處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正處級干部譚佩山(已退休)、會計李干忠(已退休)、出納呂秋3人犯貪污罪,他們分別被判處7年至3年不等徒刑。譚一伙人貪污的23萬多元公款因此水落石出,國家的23萬多元錢竟成了他們用于集體吃喝、嫖娼的費用。
目前,4名涉案人員中只有1人不服法院的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不日將開庭審理。八桂都市報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深入報道。
嫖娼是他們酒后的“娛樂”
先看一組檢察機關統計的數字:從1997年12月到2000年案發,譚佩山、李干忠、呂秋、蘇朝陽(另案處理)4人,兩年多時間里采用非法報賬手段共同貪污公款23.16萬元。
在短短的兩年半時間里,譚等4人用這23.16萬元公款嫖娼,他們的劣跡涉及50多家飯店、酒家,地點遍布南寧市及周邊地方,與他們嫖娼的賣淫女多達50多人。其中譚佩山供認自己嫖過賣淫女18人,李干忠自己供認嫖過賣淫女13人,呂秋供認自己嫖過賣淫女10人,蘇朝陽供認嫖過賣淫女8人。4人的嫖娼行為皆為集體吃喝后進行。
譚佩山、李干忠、呂秋、蘇朝陽供認,每星期他們會到酒家二三次,嫖娼三四次后就非法報銷一次。
譚佩山等人嫖娼主要是在吃飯包廂的小套間里進行,嫖資由譚佩山統一發給賣淫女。有時,他們也會在吃飯的酒家開一間鐘點房,4人輪番帶陪吃飯的小姐去嫖娼。每餐飯開銷1300元左右,嫖資每人200元不等。
譚等4人在這兩年多的時間里,集體外出在南寧的各家酒樓找小姐吃飯、嫖娼,虧空國家公款的同時也為自己贏來了“綽號”,譚佩山被三陪女“尊稱”為“大哥”,因為每次結賬都由譚買單,李干忠則被三陪女稱為“老嫖”,呂秋、蘇朝陽也被“小姐們”安上了與其般配的小名,呂秋叫“姐夫”,蘇朝陽稱“小蘇”。
他們4人成立了“嫖娼小組”,在外吃飯一起,嫖娼一起。
接待任務“繁重”曝內幕
2001年8月中旬,區農業廳紀檢組收到一封舉報信。信中稱,區農機中心會計李干忠退休后,遲遲未交出財務賬本,約1年后才上交賬本給新到的會計。在一年時間里,組織三番五次催李干忠上交他填寫的賬目本,李未能按時遞交,反而以種種理由推諉。
此事引起了農機部門的高度重視,審查同志查處發現,當時身為調研員的譚佩山每月接待任務達到了五六次,他不是業務部門的工作人員,接待任務如此繁重,超出情理。審查同志上報給廳領導,廳黨組批示:一定要嚴查此事。2001年9月27日,當時已退休的譚佩山和李干忠兩人被立案偵查。
10月26日,時任農機中心出納員的呂秋也被“兩規”。由于3人作了串供,提審時他們大喊“冤枉”,說是有人造謠,對他們實施打擊報復;說舉報信中提及的“嫖娼小姐”事情是“莫須有”罪名。
檢察人員介入調查后,對3人分組提審,最后一一攻破了他們設計好的防線。
“失落”造就嫖娼團伙
據了解,1992年10月,譚佩山升任區農機局辦公室副主任。1996年4月,譚又調至區農機局新成立的企業指導處任副處長,主管全面工作。1997年5月,譚佩山的工作發生了“變化”,他被改任正處級調研員,譚心里頓生失落感。
李干忠是掌握賬目審核的,出納員呂秋則負責復核賬目。按農機中心正常報賬手續,報賬人把報賬單填好由中心領導審核簽字,再由會計審核,最后出納復核確認就可拿到報銷款。譚拉攏李干忠入伙,出納員呂秋隨即也被拉攏入伙。此外,譚佩山還拉農機中心的保安員蘇朝陽入伙。至此,譚佩山在外花銷吃喝玩樂報賬有了著落,譚于是挖空心思搞起了嫖娼。譚佩山“以身作則”先找賣淫女嫖娼,3名成員則“舍身”賠領導嫖娼。4人一同出入高級賓館酒樓,拿著國家錢財尋花問柳。他們給賣淫女配上BP機,以便隨喊隨到,4人還到南寧幾十公里外的酒樓玩樂。
“嫖娼小組”庭審互相推諉
2002年1月中旬,經南寧市檢察機關批捕,李干忠、呂秋被南寧市公安機關執行逮捕,譚佩山被取保候審。
去年10月中旬,這起“集體嫖娼案”3名涉案人員被推上南寧市新城區法院。法庭上,“大哥”譚佩山面對公訴人的指控,稱“領隊人”不是他,而是小組成員中的“老嫖”李干忠,稱李干忠是“嫖娼小組”的核心人員,是李干忠一手策劃。
法庭個人陳訴時,“老嫖”李干忠大呼“冤枉”,說自己是受了“大哥”譚佩山的慫恿才趟濕了“腳”,一切盡是譚佩山的教唆。兩人在各自陳訴時,互相推諉責任,稱自己只是一個從犯,對方才是主犯。去年11月22日,南寧新城區人民法院以貪污罪一審判處譚佩山有期徒刑7年,李干忠有期徒刑5年,呂秋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譚佩山等人退賠尚未退賠的人民幣7.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