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4日電 今天的工人日報指出,一般認為衣著光鮮的企業家是社會的強勢群體,無論政府、社會還是企業家自身,對這個階層的關注都遠遠不夠。就此,中國企業家協會維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馬彬認為,企業家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國家也要加快立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安全。
企業家權益受到侵犯的事情屢有發生。2003年1月16日,福建省輪船總公司總經理劉啟閩在辦公室被刺,犯罪嫌疑人林挺才被捕后對作案過程供認不諱,聲稱是由于不滿企業不給他安排工作,所以才對企業負責人實施報復。2003年1月22日,中華全國工商聯第九屆執委會副主席、山西省著名民營企業家李海倉在家鄉山西運城市聞喜縣東鎮遭槍殺遇害身亡。
馬彬說,表面上企業家呼風喚雨,實際上他們的壓力最大。國有企業的領導者要完成經濟指標,擔負著企業扭虧、盈利的任務,他們需要利用市場的、管理的手段來實現,而內部管理就勢必要觸及到個別人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國企領導仍然保持著旺盛的工作熱情,很大程度上倚仗著他們崇高的人格、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改革需要勇氣和智慧,更需要保護。
民營企業家多是白手起家,兢兢業業,靠智慧和辛勤勞作創造財富,他們為當地經濟和就業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他們的合法收入和人身安全理應受到保護。一個企業家出了事,就有可能使一個企業垮掉,使一方經濟受損。
據馬彬介紹,目前,中國還沒有一部法律來保護企業家的權益。去年,安徽省人大通過了《維護企業和企業家權益保護條例》,是全國第一部維護企業家權益的地方性法規。馬彬說,我們呼喚加快立法,用法律的形式和手段保護企業家的合法權益。企業家也應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學會運用現有的法律法規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同時,在社會上應該建立一種風氣,尊重企業家、愛護企業家、維護企業家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