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燃燒的歲月》中燃燒的激情,被劇中、劇外所一致贊賞的激情,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激情呢?
我想,凡是看過該劇的人,都會對打了半輩子仗的石光榮,一旦無仗可打的失落感留下深刻的印象吧?可以這么說,打仗已經成為石光榮的“生命能量”。當這種生命能量不能得到正常釋放時,它就會以一種扭曲的方式給以實現。石光榮在家中所有的無事生非,都可以做如是解。我覺得,戰爭,是一種非常態的解決問題的方式,但把這種非常態的解決問題的方式放入常態的環境中,這種方式就蛻化變質為一種極端;相應地,其激情也就蛻化變質為一種偏執。不加辨析地對這種非常態方式及其激情偏執地給以留念與執著,也就是很可以質疑的了。1958年的大躍進運動,1966年興起的“十年浩劫”,其時人們情緒的亢奮,其時人們的激情,還恍如昨日。
石光榮的激情還有一個鮮明的特點,就是他自以為自己是正確的而強迫他人必須接受,并因了對家人的愛而在強迫中表現出一種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執著與情感的火熱。這在他婚前對褚琴的追求,婚后對褚琴的改造以及他強迫大兒子當兵中,有著最為典型與鮮明的體現。對此,劇中與劇外也是一片的認可與贊嘆之聲,而在我看來,這實在是應該痛加批判的。原因有三:
第一,能不能把自己的正確視為是唯一的存在?我們為什么不承認人生形態多樣性的合理?我們為什么要用一種人生形態來奴役另一種人生形態?個體生命都是平等的,他們都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在進入了21世紀,如果我們沒有這樣的起碼的人道主義情懷,那實在是不可理喻的事。
第二,不能因為自以為自己是正確的,就有了強迫他人服從自己意愿的理由。個體生命之間的關系,應該是一種相互承認、理解、認同的關系。但是,在《激情》中,我卻絲毫沒有看到石光榮在行使自己的意愿時,問過自己“其他人會受到什么影響”。石光榮對褚琴的“求愛”“求婚”,哪里是求愛、求婚,分明是“霸愛”“霸婚”。
第三,并不是由于愛的真誠而產生的精神的執著與情感的火熱都是可愛的、應該歌頌的,偏離了對其他個體生命的尊重,精神的執著只能把自己與他人逼入人生的死角。石光榮的執著與火熱就是如此。時至今日,仍有人被這種執著、火熱所迷惑。
《激情》準確地描述了一個歷史階段愛情的真實形態,但卻未能揭示愛情的真諦所在。作品對石褚之間的愛情是持贊賞態度的。但是,難道褚琴為了“虛構的集體”的利益而需要犧牲自己的個性情感能被稱之為愛情?難道褚琴在進入人生暮年時,作為女人,才恍恍惚惚地知道“什么是男人”,這樣的情感經歷也能稱之為愛情?
《激情》是把激情與光榮與英雄視為一體的,但如上所述的激情有什么值得光榮的?不知從什么時候起,小說與屏幕中的英雄,陽剛之氣總是與粗魯、蠻橫、野性、不近人情結為連理。石光榮也是這樣。與戰友比賽吃土豆幾近撐死,不重現代書本知識,不讓孩子上大學,炫耀借一根木棍翻越障礙物,炫耀單打格斗的技巧,又算什么英雄?我們什么時候才能不從外在而從內在的質感、力度上表現英雄的陽剛之氣呢?
來源:《社會科學論壇》2003年第1期(原載光明日報文摘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