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七日電 題:經濟“立論”,政協五年有為有位
作者 張明
“人大立法,政協立論”,這是對中國政壇的形象描摹。在中國的政治架構中,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政協則是參政議政機構。政協所據的“位”即“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五年來,九屆全國政協“切實而不表面”地履行了自己的大有可為的“位”,其中尤以經濟惹人矚目。
據了解,僅全國政協九屆五次會議期間就收到有關經濟的委員提案一千四百余件,占總數的近半數:農民增收、社會保障,弱勢群體和社會信用機制等熱點話題亦盡入眼簾。這些提案很多為中國高層提供了決策依據。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主任房維中在作回顧時指出,五年來實踐表明,政協對重大經濟事務的參政議政是有事情可做的,是可以起作用的。
在面對重大經濟決策時,政協向以“敢言”、“能言”著稱。去年三月,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所形成的《關于建立統一、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建議》就尖銳地指出當前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中兩大弊病:分散管理和多頭負責。并建議設立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如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已呼之欲出,預計成為本屆“兩會”的熱門話題。
作為全國政協的九個專門委員會之一,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每作立論,必務求深、透。五年內,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先后向中央報送了十五份建議和調查報告,內容涉及“十五”計劃、擴大內需、國企改革、發展非公經濟、三農問題等中國經濟的諸多難點、熱點。
中國經濟實現“軟著陸”后的一九九八年,當時有一種觀點認為中國經濟從此進入上升期,一九九九年的速度可達百分之八至百分之九。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卻不為社會上的觀點所束縛,冷靜地作出預測稱,一九九九年的增長預期不應高于一九九八年,百分之七較合適,最終為中央確定一九九九年預期經濟增長率為百分之七提供了支持。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還在經過廣泛調研的基礎上,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下旬形成《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制度的幾點建議》,提出:大型企業中決策、執行、監督必須自成體系、各負其責、相互制衡,成為解決“新三會”與“老三會”癥結的關鍵所在。
此間人士亦指出,全國政協之所以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人才薈萃是條件之一,但更重要的是位置超脫:“它不是直接執政者,不受部門和地區利益的局限,它有時間去觀察,更直接地反映社情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