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債管理暫行辦法》
-外債監(jiān)管更加嚴密
國家計委外資司有關負責人認為,《外債管理暫行辦法》具有幾個新特點:一是《暫行辦法》是我國首部從全口徑角度規(guī)范各類外債管理的規(guī)章,增強了系統(tǒng)性,提高了透明度,有利于從整體上把握外債總量及各類外債間的關系。二是《暫行辦法》針對不同種類外債,實行分類管理。對于主權外債,由國家統(tǒng)一對外舉借。最終用款人根據轉貸協議承擔相應償還責任。對于國際商業(yè)貸款,按國有商業(yè)銀行、中資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資金融機構實行分類管理。三是《暫行辦法》使外債監(jiān)管更加嚴密。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guī)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反洗錢確立三項原則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guī)定》中明確,洗錢是指將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金融機構以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
一個《規(guī)定》和兩個《辦法》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原則和制度。
首先確立了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三項原則,即:合法審慎原則;保密原則;與司法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全面合作原則。
其次要求金融機構制定反洗錢內控制度和設立組織機構并建立了金融機構反洗錢的四項主要制度,即:“了解客戶”制度;大額交易報告制度;可疑交易報告制度;保存記錄制度。
第二,關于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職責。明確人民銀行是我國銀行業(yè)反洗錢工作的領導和監(jiān)督管理機構,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制定大額、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標準,并對大額、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認為,洗錢犯罪是目前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一些國家通過制定反洗錢法律制度、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反洗錢工作機制打擊洗錢活動。從各國反洗錢的經驗來看,金融機構最易為洗錢分子所利用。因此各國一般都將反洗錢工作的重點側重于金融機構,通過立法的方式確定金融機構反洗錢的職責和義務,以有效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機構洗錢。
目前我國尚未要求金融機構建立相應的反洗錢組織機構,也未制定可疑交易的識別標準以及相應的報告程序,大額現金交易方面也沒有建立集中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機制。為此,需要制定專門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guī)定解決上述問題。
-《綠色飯店等級評定規(guī)定》
-銀杏葉掛上飯店墻
今天,中國飯店行業(yè)《綠色飯店等級評定規(guī)定》國家行業(yè)標準正式實施。今后飯店除了在硬件上有五星之分外,在環(huán)保、安全方面還有五個級別的綠色之分,并用銀杏葉作為標志,最高級別為五張銀杏葉。
綠色飯店主要有三大特點:安全、健康、環(huán)保。安全是指飯店行業(yè)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如飯店內的防火、急救等措施,顧客在飯店消費生命和健康安全要有絕對的保障。健康是指綠色客房和綠色餐飲。客房內的空氣無污染,餐廳里食用的蔬菜、水果里農藥殘留、重金屬不超標。環(huán)保是指盡量減少資源消耗,如一次性用品等,飯店排放的污水有害物含量必須達到國家環(huán)保標準。
-《關于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
-外資進入進出口領域限制將放寬
外經貿部的消息稱,從3月2日起,外資進入進出口領域的限制將得以放寬。中國將進一步放寬外商投資外貿公司的審批條件,取消試點地域和數量限制,這將直接吸引更多的外國資本進入中國的進出口領域。對合資外貿公司內中外雙方主體資格的放寬將使得更多的資本流入該領域。
與1996年頒布的《關于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相比較,本次出臺的新《辦法》已將外資進入中國進出口領域的門檻大大降低,其中注冊資本從不得低于1億人民幣降至5000萬人民幣,注冊地在中西部地區(qū)的更降至3000萬人民幣。
同時,外商可以設立合資公司進行進出口業(yè)務的地區(qū)也由原來僅有的上海浦東新區(qū)和深圳經濟特區(qū)的兩地6家試點擴展至全國,除取消試點地域和數量限制外,還對中西部地區(qū)給予了政策上的傾斜。
此前,外經貿部外資司有關人士表示,外經貿部正在研究外貿領域的擴大開放,包括適當放寬外商投資外貿公司審批條件、取消試點地域和數量限制,同時,由國家依法審批設立的外商投資外貿公司即獲得與國內分銷相聯的貿易權。據了解,外經貿部正在研究外商投資性公司經銷領域進一步開放的政策,以及外商投資生產企業(yè)擴大進出口權的政策。
-《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辦法》
-土地信息透明了
《辦法》其核心內容是,對可查詢的土地登記資料的范圍、查詢機關、查詢人以及查詢程序等作了明確規(guī)定。《辦法》規(guī)定,包括土地登記卡和宗地圖的土地登記結果可以提供給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包括土地權屬來源文件、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表和地籍圖的原始登記資料實行有限主體查詢,即土地權利人、取得土地權利人同意的單位和個人、土地登記代理機構以及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可以按照規(guī)定查詢原始登記資料。
為方便查詢人查詢,《辦法》規(guī)定,查詢人可以自己查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詢;對符合查詢條件的申請,查詢機關應當當場提供查詢,因情況特殊,不能當場提供查詢的,應當在5日內提供查詢。查詢人請求出具土地登記結果查詢證明的,查詢機關經審核后可以出具。《辦法》對查詢人的查詢行為也提出了要求:查詢應當在設定的場所進行,查詢人應保持查詢資料的完好,不得對土地登記資料進行圈點、劃線、注記、涂改或者拆頁,也不得破壞查詢設備。
-《土地權屬爭議調處辦法》
-土地權屬糾紛有辦法管了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中的職責。《辦法》明確,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土地權屬爭議案件的調查和調解工作;對需要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的,擬定處理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辦法》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爭議案件的范圍作了調整。《辦法》規(guī)定,爭議一方為中央國家機關或者其直屬單位,且涉及土地面積較大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以及爭議一方為軍隊,且涉及土地面積較大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調查處理。為避免一些爭議案件久拖不決,《辦法》對調查處理工作的期限作了原則規(guī)定。《辦法》規(guī)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土地權屬爭議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調查處理意見;因情況復雜,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提出調查處理意見的,經該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
-收費不許轉嫁到用戶頭上
根據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對于原本無償使用的碼號,國家將開始收取“資源占用費”。
電信碼號資源是指由數字、符號組成的用于實現電信功能的用戶編號和網絡編號。一般人們最熟悉的,就是各種固定和移動電話號碼。《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的第三條規(guī)定:碼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國家對碼號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制度。
在資源有限、使用者又很多的情況下,就只有用經濟手段來進行調節(jié),促使運營企業(yè)更充分挖掘碼號資源的使用潛力。有了碼號資源有償使用的管理辦法,將使得各家企業(yè)面臨更為規(guī)范和公平的市場環(huán)境,是我國電信業(yè)法制化進程上重要的一步。
由于相關細則還在制訂中,碼號資源占用費的收取標準還沒有公布。但據信息產業(yè)部電信研究院政策研究部陳金橋主任透露,收費先期考慮的主要是短號碼,像95×××、96×××,或是一些四位數的熱線號碼等等。即使將來要收取終端用戶號碼的資源占用費,也只會向運營商收取,而不會向用戶個人收取,并將禁止運營商向用戶轉嫁費用。據估計,每個終端號碼的占用費只有幾分至1角錢左右,對于運營商來說,財務上并不會造成太大負擔。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首次引入室內空氣質量概念3月1日,我國第一部《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也將正式實施,《標準》特別提出“室內空氣應無毒無害”。這意味著“我家空氣怎樣”這個看不見摸不著的問題將“有標”可依。
據中國室內裝飾協會室內環(huán)境監(jiān)測中心主任宋廣生介紹,這個標準是在借鑒國外相關標準的基礎上制定的,并首次引入室內空氣質量的概念。標準中室內環(huán)境污染的控制指標面更寬了,規(guī)定的控制項目不僅有化學性污染,還有物理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污染。此外,標準還加入了“室內空氣應無毒、無害、無異常嗅味”的要求,使其適用性更強。
據介紹,《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控制的是人們在正常活動情況下的室內環(huán)境質量;對室內空氣中的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標進行全面控制;要求評價在人們正常活動情況下室內空氣質量對人體健康影響時,要求日平均,至少監(jiān)測一日,每日早晨和傍晚采樣,早晨不開窗通風。《標準》是國家的推薦性標準,相當于一些非強制的法律法規(guī),一方面,在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引用以后就具有了強制力。另一方面,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協議中約定要求達到的標準要求才具有強制性作用。另外,根據《合同法》,當事人對產品質量有爭議的,如果國家有強制性標準的從國家標準,如果國家沒有強制性標準的從國家推薦性標準。
宋主任提醒消費者在選擇室內環(huán)境檢測單位時要注意:其是否通過了省級以上計量監(jiān)督部門的計量認證。即出具的檢測報告是否有“CMA”標志;計量認證證書規(guī)定的項目是否是室內環(huán)境檢測項目;在檢測中使用的是不是國家《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中規(guī)定的檢測方法和檢測儀器;檢測人員是否有國家勞動部門和質量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室內環(huán)境檢測職業(yè)資格證書;是否有自己專門獨立的室內環(huán)境實驗室。
-《國際收支統(tǒng)計申報辦法實施細則》
-涉外證券投資被明確
《細則》特別將涉外證券投資和涉外期貨、期權等交易的申報問題分具體情況予以明確,即通過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進行涉外證券交易的,由境內證券登記機構或證券交易所申報;在中國境內不通過境內證券交易所進行涉外證券交易的,由境內證券交易商或投資者申報;中國境內機構在境外發(fā)行證券的,由境內機構申報。
-《關于在稅務檢查中實行準入制度的實施辦法》
-稅務檢查必須兩人以上
自2003年3月1日起,北京地稅將全面推行稅務檢查準入制度。
新實行的稅務檢查準入制度明確規(guī)定,北京地稅機關在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涉稅情況依法進行稅務檢查時,應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程序確定檢查對象,報經批準后方能進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業(yè)務場所或實施調賬檢查。進入納稅人業(yè)務場所或調賬實施稅務檢查時,稅務檢查人員應當有兩人以上,并出示稅務檢查證件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否則納稅人有權拒絕接受稅務檢查。另據記者了解,在稅務檢查前,除專案、上級交辦、政府相關部門轉辦的案件外,一般首先要通過納稅評估工作程序;其次是要嚴格執(zhí)行審批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法》
-農產品進口預警機制確立
《農業(yè)法》是一部農業(yè)發(fā)展法,強化了新階段農業(yè)發(fā)展的保障措施。明確了農業(yè)結構調整的方向和重點,確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糧食安全保障措施,建立了農業(yè)支持和保護機制以及農產品進口預警機制,規(guī)定了促進城鄉(xiāng)經濟協調發(fā)展,逐步縮小城鄉(xiāng)差別的基本措施。《農業(yè)法》是一部農村改革促進法,確立了農村改革的基本方向。《農業(yè)法》是一部農業(yè)基本法,體現了農業(yè)一體化發(fā)展的要求。《農業(yè)法》是一部農民權益保障法,反映了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利益的根本要求。(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