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3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消息,12日,正在北京參加“兩會”的方廷鈺委員向記者表示:支持闞凱力的觀點,支持移動降價,反對單向收費。但他同時認為:資費降低一半對移動、聯通比較困難,這場爭議最好的出路是全面解禁小靈通,并向多家運營商開放小靈通業務,形成競爭格局,讓老百姓受惠。
就在兩天前,方廷鈺委員還向媒體表示:“雙向收費別死扛了”。當記者問他為什么改變了初衷時,他回答說,自己不是電信專家,不像闞凱力博士那樣深知電信業運作的內情。而讀完闞先生12日發表在中國青年報上的《我為什么反對單向收費》一文后,他有了新的認識。
“既然主被叫雙方是不同的運營商,單向收費會使他們間的利益關系復雜化,影響互聯互通,雙改單操作起來不現實,那理論上降價、而且降到與單向收費同等的資費水平,就是個好辦法。”方廷鈺委員又說,考慮到聯通、移動的股價,降價的想法實施起來同樣會很困難。
“最好的出路是全面解禁小靈通。”方廷鈺說。
此次“兩會”,方廷鈺提交了《關于與時俱進,給小靈通解禁的建議案》,這是他第二次提交相同主題的提案。
方廷鈺稱,去年的提案遭到否定的理由是“技術不過關”。不過,他對此解釋很不滿意。他說,據UT斯達康(中國)公司首席運營官說:小靈通技術已完全改良,核心網更接近下一代網絡結構,組網技術有了飛躍。
他向記者解釋了提議解禁小靈通的理由。
現在小靈通大陸用戶已突破1000萬,覆蓋了全國300多個城市,去年的用戶增長速度達64%,為手機用戶增長數的數倍,臺灣用戶超過45萬,它也受到泰國、印度、越南等國的歡迎,據悉,美國也將開通源于中國的小靈通。
小靈通受人青睞的主要原因是資費低———每3分鐘兩角,月租費15元,單向收費。盡管它不能漫游,但對于大多數收入不高的平民百姓來說,是最省錢的移動通信工具。小靈通的優勢很多,它延長了固話的適用范圍,提高了通信工具的使用率,它也能發短信、上網、下載圖片,誰還能說它是“落后的技術”?
對于運營商來說,小靈通為他們帶來了相當可觀的經濟效益,已成為中國電信新的增長點。在浙江,所有開通小靈通的城市都獲得業務收入的大幅增長,而未開通小靈通的很多地區,電信業務收入增長很慢,甚至出現負增長。
更重要的是,小靈通占領市場使得電信業不斷改善服務和引進新技術,甚至會迫使電信運營商把過高的移動通信資費降下來。前不久,西安移動和聯通資費下降到每分鐘兩角,月租費也砍去一半,正是因為小靈通的出現。
“其實,移動和聯通也可以申請經營小靈通,不就可以增加收入了嗎?”方廷鈺說。
他稱,信息產業部對小靈通態度一直很微妙,最初是下文要求各地小靈通項目一律暫停,一個月后,又突然通知,將小靈通定位為“固定電話的補充和延伸”。但為了保持移動和聯通的股價,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實質上成為小靈通的禁區。
方廷鈺表示,為了保持移動和聯通的股價,政府出面限制新技術絕非上策。運營商們應該想辦法去創造新的賣點,搞好增值服務,利用新技術來吸引用戶,提高電信的使用率,才是真正的出路。(從玉華)
不同觀點:“手機使用”到底是誰的權利
闞凱力專家和尚德琪公民正在為手機單向收費的問題打仗。闞專家列舉的所有數據我都不懂,我就質疑他的一句話———“我為什么反對單向收費呢?就因為單向收費會打破主被叫雙方的利益均衡,從而影響手機的使用”(見3月12日《中國青年報》)。
請注意,正是有了這句話,才帶出后面那一大串我不懂的數字。但是請各位想一想,如果闞專家起頭這句話就說錯了,后面那些數字還有沒有弄懂的必要?
我想必須先為闞專家站站隊:他到底在代表哪一方說話?這個問題應該沒有任何疑義,他是代表電信方利益說話的。我想闞專家自己也不會否認。
那么,所謂“主被叫雙方的利益”、“影響手機的使用”這些說法又從何談起?
請問,誰是“主被叫雙方的利益”的主體?如果字面理解無誤,這個利益的主體應該是“主被叫雙方”,也就是打電話和接電話的人。我這么提問看上去像是在摳字眼兒,但這個字眼兒必須要摳。既然你是代表電信方的利益發言,卻首先關心起消費者的“利益”來,動機本身就令人生疑。當然闞專家并非不能談消費者利益,而且并非不能替消費者算賬,但問題在于這個賬是怎么算的。
如果單向收費,消費者如何得失,我想這個賬小學一年級學生都算得清,應該不必麻煩闞專家。那么闞專家為什么還要算這個賬呢?文章往下讀則不難發現,原來他要算的是電信呼出呼入雙方的賬,也就是電信部門內部的利益博弈過程,只不過這種博弈將取決于消費者的實際消費行為,電信部門本身是被動的。但是,電信內部的利益博弈或者分配與消費者本身的利益何干?我不否認,一旦單向收費,電信部門將面臨困難局面,但是,請不要把這種困難與“主被叫雙方的利益”混淆起來。替電信部門說話是闞專家的權利,但是請不要冒用“主被叫雙方利益”的名義。否則,我有理由懷疑你的動機,進而對你苦心羅列的數字不屑一顧。
更重要的是,“影響手機的使用”這個說法當中,“手機的使用”到底是誰的權利?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它只能是消費者的權利,而絕對不是電信部門的權力。那么,當你站在電信部門的立場上反對消費者的主張時,卻在大談“影響手機的使用”,我同樣有理由懷疑你的動機。本質上說,使用手機完全是消費者自己的事,而正是為了更好地使用,消費者(包括尚德琪)才提出了單向收費的問題。也就是說,恰恰是消費者感到雙向收費影響了自己手機的使用,恰恰是消費者為了不再受這種影響,才提出了單向收費,又怎么能說單向收費將影響消費者使用自己的手機?
特別是把這兩句話連起來讀:“單向收費會打破主被叫雙方的利益均衡,從而影響手機的使用!眲偛盼艺f過了,第一句話就是闞專家冒用消費者的名義,現在進而又在冒用名義的前提下推出影響的結果,這又怎么理解呢?第一句話和第二句話本身都不成立,我絕不相信把它們連起來讀卻竟然成立了。
事實是,如果把文章繼續讀下去,我們同樣不難發現,所謂“影響手機的使用”,實際上只是影響了電信部門對手機的利用———獲利。那么,恐怕我還要提醒闞專家不要冒用消費者的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