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7日電 為切實保障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人員的正當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人事部、衛生部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因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的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問題的意見》。
《意見》指出,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的工作人員在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由其所屬單位按出勤照發;不得歧視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人員;各單位不得因非典患病原因在隔離治療、留驗、觀察過程中和結束后解聘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人員。
《意見》要求各級人事、衛生部門加強對用人、用工單位的監督、檢查,及時調解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人員與用人、用工單位之間因隔離、留驗而產生的矛盾和問題,切實穩定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人員的情緒,確保所采取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