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4日電 疫情就是軍情,軍情如火,疫情似焰。早發現一分鐘,就會少一份傷亡;早行動一分鐘,就會多控制一個傳染源。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將疫情報告程序和時限作了嚴格的限定,據此,國務院最遲9小時內可知曉疫情。
法制日報今天報道稱,傳染病防治法對疫情報告時限有原則規定,但其中的措詞只是“及時”、“立即”;對程序也有原則規定: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同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但沒有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如何向國務院報告,也沒有規定如何向其他部門、省市如何通報。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將疫情報告程序和時限作了嚴格的限定,據此,國務院最遲9小時內可知曉疫情。
根據條例,最慢的程序是:疫情發現——2小時內報告縣衛生局——2小時內報告縣政府——2小時內報告市政府——2小時內報告省政府——1小時內報告衛生部——立即報告國務院。前后9小時。
在逐級上報的同時,條例規定可以越級上報。縣衛生局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必須同時報告市(地)衛生局和衛生部;縣政府在向市(地)政府報告的同時,還可以向省政府報告;國家將公布突發事件報告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通過電話報告疫情。這種垂直的一桿子插到底的報告制度,被中國政法大學馬懷德教授稱為“通天制度”。他說,“通天制度”讓國務院即時知曉疫情成為可能。
除了一桿子插到底的疫情報告制度,應急條例還規定了疫情橫向通報制度。衛生部應該及時向國務院其他部門和軍隊通報;發現疫情的省級政府衛生廳應該及時向毗鄰省市區衛生廳通報;各知曉疫情的衛生廳要通知本行政區域的醫療衛生機構;縣以上政府的部門知曉疫情要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應急條例除重申不得隱瞞、謊報疫情外,比傳染病防治法更為完善的是,增加規定不得“緩報”,報慢了也不行。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說,這些規定是為了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信息渠道不暢和報告不及時、不準確的問題。(萬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