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1日電 據檢察日報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瀆職侵權檢察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從嚴厲查辦六類案件入手,加大“非典”時期瀆職犯罪辦案力度。
這六類案件是:
政府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制定“非典”防治措施并組織實施工作中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隱瞞、壓報、謊報、漏報疫情,造成疫情蔓延等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醫療保健機構工作人員在“非典”的預防、治療、監測、控制和疫情管理等工作中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推諉責任,延誤防治以及對出現的疫情不及時通報、公布和處理,造成疫情蔓延等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
教育、鐵路、交通、民航、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對“非典”防治工作嚴重失職,造成疫情蔓延等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
衛生檢疫部門工作人員在國際通航的港口、機場、車站、關口實施傳染病監測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疫情蔓延等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
工商行政管理、藥品監督管理、價格主管等行政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出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假劣藥橫行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行為,影響人民群眾生活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
政府及公安等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社會治安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致使群體性事件發生,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