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1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辦公廳關于發布《農村地區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技術方案(試行)》的通知。
通知說,當前,中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形勢依然嚴峻,農村地區非典防治是全國總體防治工作部署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疫情報告,目前除少數農村地區出現非典疫情外,尚沒有發生疫情流行。但是,由于中國農村地區衛生基礎設施薄弱,醫療衛生條件較差,經濟文化落后,群眾防病意識較弱,部分高發地區農民工和高校學生返鄉等原因,使農村地區的防治形勢不容樂觀。為落實溫家寶總理在全國農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和國務院《關于防治非典型肺炎控制工作的緊急通知》等文件精神,指導中國農村地區有效開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現將《農村地區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技術方案(試行)》發布,結合當地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農村地區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技術方案(試行)
為及時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向農村地區傳播和蔓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訂《農村地區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技術方案(試行)》。
一、預防控制原則
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采取以控制管理傳染源為主的綜合性防治措施。
1、建立以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中心,以縣級醫院、鄉衛生院和村級組織為依托,以村為基礎的預防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監測報告體系。重點加強對外來人員(包括外出返鄉的民工、學生、經商等人員和外來流動人員等)的管理和監測,真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
2、分散接診、安全轉運、分類隔離、集中救治、加強防護,真正做到早隔離、早治療,盡最大可能降低病死率,防范醫務人員感染。
二、疫情監測和報告
(一)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相結合,以村為基礎的疫情監測報告體系。
1、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為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報告點,發現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必須立即向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h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疫情或者接到疫情報告,應當立即報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h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在報病網絡中設立若干個疾病監測點,以保證報病質量。
2、疫情監測和報告
村委會負責組織本村疫情監測和報告,對外來人員的搜索、訪視和信息上報工作。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緊急情況隨時報告。已發生疫情的地區,村委會要組織鄉村醫生、村組干部和計劃生育工作人員,采取多種方式了解掌握村民有關情況,及時發現和報告可疑患者及其密切接觸者。
(1)鄉村醫生和計劃生育人員要每日逐戶訪視村民,了解有無不明原因發熱或其他不明原因呼吸道癥狀的病人,了解有無外來人員進入本村。發現有來自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區的外來人員進入本村,應立即通知村委會,由村委會對其采取醫學觀察措施。
(2)當日未發現可疑病例,應每日向鄉鎮衛生院和鄉政府做零報告,并逐級報告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3)發現可疑患者時,應立即報告鄉鎮衛生院和鄉政府。鄉鎮衛生院要立即報告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同時采取相應控制措施。
(4)對診斷病例和疑似病例,首診醫生應該馬上填寫《甲乙類傳染病報告卡》及時報醫院有關部門。城鎮應在6小時以內,農村在應12小時以內報告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指定開設發熱門診的鄉鎮衛生院和縣級醫院,以及指定的縣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治療定點醫院,必要時可由進駐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協助完成病例報告。
(5)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到報告后,要立即實施"疫情調查與控制"措施,并立即通過"國家疾病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逐級上報。不具備條件的地區,要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上報。
(二)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和監測
1、加強對外來人員,特別是來自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區的外來人員的管理和監測,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堅決做到"就地預防,就地隔離,就地治療"。
(1)應采取堅決有效措施,勸阻和控制疫情較重地區的農民工和學生返鄉。如有個別學生或民工返鄉,高校和用工單位要及時與其原籍的有關部門聯系,通報返鄉人員姓名、家庭住址、聯系方式、返鄉時間、是否有疑似病癥等相關線索,以便對其進行健康狀況追蹤。
(2)以村為單位,逐一登記來自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區的外來人員,加強監測,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對于前階段未進行登記管理的,應立即組織力量對已從流行地區返鄉并仍在疫病潛伏期內(14天以內)的人員進行逐個排查,按要求進行醫學觀察。
(3)各縣(市)在長途汽車站、火車站、港口、碼頭等交通站點設立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點),要抽調相應人員為來自或經停疫情發生地區的長途汽車、列車、船舶和飛機到站(港)的返鄉人員實施衛生檢疫措施,查驗《健康申報卡》,檢測體溫,進行流行病學及醫學詢問。
(4)對有發熱等癥狀者,應立即留驗,并通知當地疫情處理機構派專用救護車將其轉送指定地點隔離觀察。對確診病人或疑似病人,由到達地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和報告,同時通報其出發地衛生行政部門。
(5)對無癥狀者,各醫學檢查登記點應通知其家庭所在地鄉鎮政府,由當地政府組織人員對其實施醫學觀察。
2、外來人員的醫學觀察
(1)所有近期(14日內)來自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地區的外來人員(包括短期外出歸來者)應由當地政府組織人員對其實施醫學觀察。醫學觀察期限為該人員離開公共交通工具(或到家)之日起的連續14天時間。
(2)被醫學觀察者可以在農田等人口不密集地方工作和活動,但應避免與包括其家人在內的其他人員密切交往(包括密閉環境內開會、娛樂等)。觀察期間禁止他們參加集體性活動,特別是趕集(墟、場)。
(3)鄉村醫生、計劃生育人員要負責每日對每位被醫學觀察者測量體溫,連續測量14天,并予以記錄。一旦發現發熱和疑似病癥相關線索,應立即報告鄉鎮衛生院采取措施,就地實行隔離,并指導家人做好個人防護。
(4)如被醫學觀察者家中或其借居的家中有正在本村(鄉、縣)上學的子女,應立即通知學校進行晨檢。
(5)如發現病例或疑似病例,要按照前述規定進行報告。
三、疫情調查與控制
(一)核實診斷,安全轉運病人
1、縣預防控制機構接到疫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迅速組織疾病控制人員和醫療人員核實診斷,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及時通知縣級指定專門機構派專用救護車將病人或疑似病人轉運到指定醫院進行診斷和治療。同時,要指導鄉村醫生和村干部對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實施醫學觀察,做好消毒、隔離等工作。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上級衛生部門和衛生部報告。
2、對外來人員中的臨床診斷病例或疑似病例,其發病時間與離開出發地的時間間隔在14天之內的,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其出發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病例出發地轄區內疾病控制機構負責應對其在出發地的密切接觸者及時追蹤、隔離和醫學觀察,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二)病例個案調查
1、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派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進駐指定開設發熱門診的鄉鎮衛生院和縣級醫院,以及指定的縣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治療定點醫院,同醫療機構接診醫師、防保人員共同開展工作,負責臨床診斷的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按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原則》要求,逐項填寫"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個案調查表"。
2、每個病例的調查原則上要由兩人共同完成。對病例進行個案調查時,盡可能由病人自己回答調查者所提的問題,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要積極配合,并如實提供病人相關診療資料。如病人因病情較重或已死亡,無法實施對病人的直接調查時,應通過其親友、同事或其他知情人了解情況,完成調查。
3、病例調查時,要認真、詳細地了解和記錄患者發病后到過的地方、乘坐過的交通工具和與其有過密切接觸的人員的有關情況。
4、疑似病例確診、病人痊愈出院或死亡時,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要將病人的診斷、轉歸情況報告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同時要登記姓名、病歷編號、國標碼、住院號資料,納入當地疫情報告系統。必要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進行隨訪調查。
5、調查完畢后,應該在24小時以內將調查內容通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個案調查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逐級上報。不具備條件的地區,要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將調查表報至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6、調查時要注意的問題
(1)對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調查時,調查員要按照醫務人員接觸診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個人防護的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2)調查時要盡量減少對臨床診療活動的干擾。
(三)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
1、接觸者的追蹤調查。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按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原則》要求,及時開展對病例接觸者的追蹤和調查,逐項填寫"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調查表",及時將調查內容錄入"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個案調查報告管理信息系統"傳輸和逐級上報。
2、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和隔離。
(1)如發現密切接觸者已出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可疑癥狀時,應立即通知指定機構派專用救護車將其接入定點醫院隔離診治,并按病例開展個案調查。
(2)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根據調查獲得的與病例接觸的方式、頻度、場合、場所等詳細情況和已經明確的該疾病傳播方式和傳播特點的有關知識,對接觸者受到感染的危險性進行分析和判斷。對一般的接觸者,要告知注意事項,如有不適,立即到醫療機構就診;對密切接觸者要隔離和醫學觀察14天(從與病例最后接觸之日算起)。
3、接觸者信息的通報。
(1)如病例發病后有旅行史,要將病人乘坐過的交通工具的日期、航班、車次、車廂、船艙等詳細情況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在媒體發布對有關班次交通工具乘客的醫學觀察和追蹤調查的信息公告,以便及時發現疫情,迅速采取控制措施。
(2)各地衛生部門之間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患病期間乘坐交通工具的詳細情況通報途經和到達省份的衛生行政部門,共同開展疫情控制和追蹤調查工作,同時要將有關情況報告衛生部。
(3)如發現輸入病例,由到達地按規定報告疫情,并進行調查處理。同時,疫情發現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將其流行病學資料直接通知病例來源地的相應機構,由來源地負責追蹤和調查其密切接觸者,采取相應措施。
(4)如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已離開疫情發現地,由疫情發現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直接通知其目的地的相應機構,由到達地負責追蹤調查,并采取相應措施。發現符合診斷標準的,由到達地按規定報告疫情,進行調查處理。
(四)疫點的終末消毒
1、疫點
疫點是指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所在地點,一般是指患者生活、工作的場所。
2、對疫點的終末消毒和病人嘔吐物、排泄物和尸體的處理
(1)對于體積較小的房屋進行空氣消毒和物體表面消毒時,每立方米用15%過氧乙酸溶液7 ml(即每立方米用過氧乙酸1克),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底部用裝有適量酒精的酒精燈加熱蒸發,密閉熏蒸2小時,再開門窗通風。熏蒸消毒時要注意防火,還要注意過氧乙酸有較強的腐蝕性。
(2)體積較大的房屋,密閉后應用0.3%-0.5%過氧乙酸溶液或3%的過氧化氫溶液,按每立方米20ml的量進行氣溶膠噴霧消毒,作用1小時后即可開門窗通風。
(3)空調系統應停止使用,整個供風設備和送風管路用有效氯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進行浸泡或擦拭消毒。
(4)對地面、墻壁、電梯表面等進行消毒時,應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進行噴霧消毒。噴霧消毒可用0.3%~0.5%過氧乙酸溶液為500mg/L~10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有效氯為1000mg/L~2000 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噴霧。泥土墻吸液量為150 mg/m2~300 ml/m2,水泥墻、木板墻、石灰墻為100 ml/m2。對上述各種墻壁的噴灑消毒劑溶液不宜超過其吸液量。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內噴霧一次,噴藥量為200ml/m2~300ml/m2,待室內消毒完畢后,再由內向外重復噴霧一次。以上消毒處理,作用時間應不少于60分鐘。
(5)病人用過的餐(飲)具、污染的衣物若不能集中在消毒站消毒時,可在疫點進行煮沸消毒或浸泡消毒。作浸泡消毒時,必須使消毒液浸透被消毒物品,可用0.5%過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為250mg/L~5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有效氯為250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30分鐘后,再用清水洗凈。對污染重、經濟價值不大的物品和廢棄物,在征得病家同意后焚燒。
(6)必要時對廁所、垃圾、下水道口、自來水龍頭、缸水和生活污水等進行消毒。
(7)病人排泄物和嘔吐物:稀薄的排泄物或嘔吐物,每1000 ml可加漂白粉50克或有效氯為20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2000ml,攪勻放置2小時。無糞的尿液每1000ml加入干漂白粉5克或次氯酸鈣1.5克或有效氯為10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100ml混勻放置2小時。成形糞便不能用干漂白粉消毒,可用20%漂白粉乳劑(含有效氯5%),或有效氯為50000mg/L含氯消毒劑溶液2份加于1份糞便中,混勻后,作用2小時。
(8)病人尸體:對病人的尸體用0.5%過氧乙酸溶液浸濕的布單嚴密包裹后,一律就近就地火化,不得亂埋亂葬。
(9)其余各種污染對象的消毒可參考《中國疾控中心關于公共場所、學校、托幼機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預防性消毒措施指導原則(試行)的通知》進行。
(五)一旦某個村莊、鄉鎮出現嚴重疫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采取相應措施。
已發生疫情的地區應盡量避免大型群眾集會、婚喪嫁娶等大規模聚餐等活動,對人口相對密集的農村學校、企事業單位、集貿市場等場所要保持空氣流通,做好環境和公共設施的預防性消毒。
四、醫療救治
(一)發熱門診、定點醫院建設和醫護人員培訓
1、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指定若干縣、鄉醫療衛生機構設立發熱門診、隔離留觀室;每個地(市)要指定一所有一定技術能力的醫院,作為專門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定點醫院。已發生疫情的地區,要抓緊指定一所縣級醫院并盡快改造或新建病區,配備基本設備和相應技術人員。
2、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接診和定點醫院要制定預案,準備床位、人員、設備、藥品和隔離措施,做好一切準備,盡力為患者創造良好的就醫條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合理調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治療搶救所需的衛生資源(包括人力、設備和藥品等),對接診和定點醫院提供必要的支持。
3、指定設立發熱門診的醫院要在易于隔離的地方設立相對獨立的發熱門(急)診、隔離留觀室;指定為定點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醫院要設立專門病區。室內與室外自然風通風對流,自然通風不良則必須安裝足夠的通風設施(如排氣扇)。使用單機空調的消毒按照《關于做好建筑空調通風系統預防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緊急通知》(建辦電[2003]13號)有關規定執行。
4、堅持首診負責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應當轉到定點醫院進行治療。轉運工作應當按照《關于做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轉運工作的通知》執行。
5、醫務人員要加強學習,掌握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臨床特征、診斷標準、治療原則,及時發現病人;要學習、掌握消毒、隔離和個人防護知識和措施。
(二)醫院感染控制原則
1、院內感染控制和個人防護嚴格按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醫院感染控制指導原則(試行)》執行。
2、留觀病人、疑似病人一人一室;重癥病人應當收治在專門重癥監護病房或者具備監護和搶救條件的病室。
3、醫院要重視消毒隔離工作,各部門要密切協作,確保消毒隔離措施和防護設施落實到位。要定期做好消毒監測,保證消毒效果。
4、醫院普通診室和其它病區要注意環境衛生、通風換氣,做好消毒、清潔工作。
(三)病例救治
1、嚴格按照有關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臨床診斷標準和推薦治療方案及出院參考標準對病例進行診斷、治療。
2、對急危重癥患者要及時組織會診和搶救,提高救治質量,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必要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請求技術和設備支援。
3、醫院要合理安排醫務人員,增強醫務人員體質,避免過度勞累。
4、各地要根據實際需要,建立一支由省、市級醫療衛生機構臨床醫師、護士、醫技和公共衛生人員組成的農村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應急醫療救治隊伍。臨床醫師中應配有呼吸科和重癥監護科的醫師,能獨立處置呼吸衰竭重癥病人。公共衛生人員應包括流行病學技術人員、消毒防疫人員等,能夠開展相關流行病學調查、社會人群監測和公共場所消毒。配備必需的消毒藥械、急救醫療器械、藥品、個人防護用品和救護車,指導縣、鄉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疫情處理和醫療救治。
五、經常性預防
(一)以各種形式積極開展有關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科普宣傳,使群眾了解此病的特征與預防的方法,爭取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勸導群眾發現自己或家人發熱,要及早就醫,以免延誤病情,造成嚴重后果。
(二)各地結合預防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因地制宜地在農村地區開展以整治內外環境、消除垃圾污物、做好飲用水源和人、畜糞便衛生管理為重點的愛國衛生運動。
(三)要教育群眾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不要共用毛巾和牙刷等洗盥用具;經常保持戶內通風換氣,經常到戶外活動,呼吸新鮮空氣,增強體質;注意均衡飲食、定期運動、充足休息、減輕壓力和避免吸煙,根據氣候變化增減衣服,增強身體的抵抗力。
六、分類指導原則
根據有無外來人員、是否發現病例或疑似病例、是否造成本地續發感染等因素對農村地區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分類指導,并開展以下不同內容的防治工作。
1、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相結合,以村為基礎的疫情監測體系;
2、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和監測;
3、外來人員的醫學觀察;
4、核實診斷,安全轉運病人;
5、病例個案調查;
6、接觸者的追蹤和管理;
7、疫點的終末消毒;
8、發熱門診、定點醫院建設和醫護人員培訓;
9、控制醫院感染;
10、病例救治;
11、經常性預防;
1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果斷措施,實行封閉隔離。隔離期限為自疫點終末消毒后14天。
農村地區分類 |
應開展的工作 |
沒有外來人員 |
1、2、8、9、11
|
有外來人員,但未發現病例或疑似病例 |
1、2、3、8、9、11 |
發現病例或疑似病例 |
1、2、3、4、5、6、7、8、9、10、11 |
出現爆發或聚集性發病 |
1、2、3、4、5、6、7、8、9、1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