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2日電 為做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保證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澳門同胞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中國衛生部辦公廳今天發出《關于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澳門居民救治費用的通知》。
衛生部表示,該通過是在衛生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于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繳納救治費用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衛發電〔2003〕38號,以下簡稱《緊急通知》)的基礎上,應澳門特區政府的要求所作出。
通知要求有四項:
一、各省、區、市、衛生廳局一旦接到有澳門同胞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報告,要立即上報衛生部臺港澳辦公室并通知澳門衛生局。
二、嚴格執行《緊急通知》的精神,對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澳門患者要先救治,簡化手續,免交預付金,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原則,避免患者回澳門治療。救治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采取記賬的方式。收費標準要等同內地患者。患者出院時,需向院方提供其有效的澳門居民證件復印件和聯系方式,并由患者或家屬對院方提供的診療、住院記錄和費用清單進行簽字確認。
三、各省、區、市、衛生廳局臺港澳事務管理部門負責與澳門非典型肺炎應變小組總指揮部聯絡,提供患者有關材料。澳門特區政府負擔并負責兌付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澳門居民在內地救治期間發生的所有醫療費用。
四、請將以上信息通知澳門在內地救治的患者,以便他們能夠安心診治。
通知并公布:澳門衛生局聯系電話:853-3907105或6827545,傳真:713705,澳門非典型肺炎應變小組總指揮部聯絡人:王慧嫻,電話:6878799傳真:727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