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二日電(記者尹丹丹)在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確定的主要任務中,制定和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規被列在首位。
在國務院新聞辦今天于此間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表示,目前第一位的工作是要加快制定規章和法規。主要是配合《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公布施行,制定國有資產基礎管理、企業重大事項管理、企業負責人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配套規章和制度。抓緊對現行的國有資產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進行研究,提出修訂或廢止的立法建議和意見,并逐步進行修訂和完善。在實踐的基礎上,不斷完善《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除此之外,國資委還將致力于八項任務,即:自上而下依法建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建立一套科學嚴格的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
繼續探索有效的國有資產經營體制和方式;
繼續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和激勵約束機制;
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形成有效的國有企業監督約束機制;
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