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5日電 隨著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深入,以及《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順利出臺,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權轉讓審批將出現一些新的變化:一是審批權由財政部移交到新成立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二是國資委審核的思路將較以往有所不同。
證券時報報道稱,在此之前,有一些上市公司對究竟該由哪一個部門行使國有股轉讓審批權十分迷惘,因此一些公司預計其股權轉讓行為獲得批準的時間將延后。
蜀都A在5月30日發布的公告稱,公司股份轉讓事項獲得批準的時間將有所延后(2003年1月12日,蜀都A大股東成都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公司與江蘇雙良科技有限公司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蜀都A在公告中解釋延后的原因是:由于近期國務院部分機構進行了改組,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的審批、報批程序目前尚有待明確之處。
除了蜀都A之外,另有一些上市公司,則以為國有股權轉讓仍由財政部審批。
5月29日,中鎢高新第一大股東株洲硬質合金集團有限公司,與中科信公司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書》,株硬公司擬將其持有的中鎢高新18.54%股權轉讓給中科信公司。中鎢高新日前在公告中稱,“本次收購,須在獲得財政部關于國有股權轉讓事宜的批準后方可履行。”
同樣,威遠生化與中鎢高新有著同樣的理解。據悉,石家莊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已與新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新奧投資有限公司就整體轉讓威遠集團(威遠生化大股東)股權事宜達成協議。公司公告稱,“因本次收購涉及國家股,須得到國家財政部批準。”
“國資委三定方案已經明確了國有股權轉讓審批權由國資委行使。”國資委有關負責人稱,“之所以仍有一些上市公司不清楚,可能是文件尚未傳達下去。”
該負責人稱,國資委接管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審批權之后,在審核時將會比過去考慮到更多的因素。
據稱,過去在財政部審批時,財政部考慮的基本因素主要是產權,也就是資產。而國資委的成立目的就是結束過去“五龍治水”的國資管理體制,其管理思想是“管資產、管人、管事”相結合,因此在審核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時,將結合資產、人、事等眾多因素進行綜合考慮。
“國資委的產權局、企業改革局以及企業改組局都有可能參與股權轉讓的審批工作,”該負責人稱,“眾多部門參與審批,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據悉,目前市場上尚沒有第一例由國資委審批的國有股權轉讓案例。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審批正在進行,并沒有因審批工作的移交而中斷。”
有分析人士稱,隨著國資管理暫行條例出臺后,證券市場上圍繞國有股權轉讓的資產重組規模將擴大。因為各地國有資產目前所處行業的多為競爭性的行業,也就是需要逐步退出的領域。所以,圍繞國有股逐步退出的產權交易和重組并購浪潮將有望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