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7日電 “一個警察如果不能善待群眾,就喪失了作為人民警察的基本條件。廣東全省各級政法隊伍和執(zhí)紀部門一定要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牢記執(zhí)政為民、執(zhí)法為民的宗旨,加強隊伍自身建設,身體力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這是廣東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王華元在河源調(diào)研時,針對“孫志剛事件”暴露出來的問題,對廣東全省政法干警的寄語。
據(jù)羊城晚報報道,6月5日至6日,王華元與廣東省紀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有關同志一行重點深入河源市基層公安派出所和戒毒所進行調(diào)研。
結合“孫志剛事件”反映出的執(zhí)法隊伍存在的問題,王華元指出,各地黨政機關和政法機關一定要從事件中吸取教訓,這個教訓就是我們的隊伍一定要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善待群眾,決不能欺壓百姓。要將這種意識深深地扎根于每一個執(zhí)法者的頭腦中,這個工作不做好,就會削弱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嚴重影響黨的執(zhí)政地位和威信。
他說,一個警察如果不能善待群眾,就喪失了作為人民警察的基本條件。如果不牢記為人民服務的根本職責,不解決這個問題,隊伍遲早都會出事。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加強隊伍自身建設,首先是加強領導班子的建設。班子建設好了,就沒有帶不好的隊伍。(甘超強、黃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