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3日電 據檢察日報報道,6月5日至6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召開了司法體制改革研討會,檢察日報社社長劉佑生發言指出,司法改革關鍵要在“體制”上做文章,從以下七個方面著手:
一是檢察機關的領導體制。按照憲法規定,上級檢察院應該領導下級檢察院。但是現實中實際上是以地方管理為主的領導體制。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在檢察系統至少要推行以上級檢察院管理為主的領導體制。
二是在省以下行政區按片劃定若干司法區設置司法機關,擺脫地方保護主義和地方勢力的干擾。
三是實行中央補貼,省級統籌的司法財政、裝備預算制度,重點保障辦案經費。這樣才能逐步實現審判、檢察同司法行政事務相分離。
四是大力推行法官職業化、檢察官專業化,優化法官、檢察官的配置,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選拔制度,著力解決法官、檢察官的薪金偏低的問題。
五是實行檢察一體化與檢察官辦案相結合。這樣,全國檢察機關才能形成整體合力,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維護司法公正。
六是保持法官、檢察官任職的相對穩定,健全司法保障機制。
七是建立法官、檢察官就職向憲法宣誓忠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