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韶關六月十二日電 題:原副廳長蘇鳳娟獄中當“官”
作者馮昶 黃金鎮
在廣東韶關市北郊,有一座知名度頗高的韶關監獄。
在韶關監獄的女分監區,有一名知名度頗高的女囚蘇鳳娟。
蘇鳳娟原是廣東省民政廳副廳長,其在任中共廣東湛江市徐聞縣縣委書記期間,受賄人民幣三十萬元,另有六十六萬多元資金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她因此被開除了中共黨籍,一九九七年七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同年十一月五日投入韶關監獄服刑。
這位原來官運亨通的干部,入獄后也當了“官”。而官階是女分監區“積委會”主任,其“官”位的全稱是“積極改造分子委員會主任”。
據韶關監獄女分監區負責管教工作的一位女警官介紹,蘇鳳娟入獄服刑六年來,認罪服法,改造態度端正,且有立功表現。已先后獲得了兩次減刑共三年六個月的獎勵。
蘇鳳娟在高墻內正痛苦而艱難地重塑人生。
蘇鳳娟忘不了踏入監區刻骨銘心的第一天。她從女警官手中接過一本小冊子,扉頁上有幾行鉛印黑體字:“你是什么人?這是什么地方?你來這里做什么?”蘇鳳娟看著,淚水默默地流下。她捫心自問:我從一名小學教師到縣委書記,進而是副廳級干部。由于利欲熏心,以權謀私,一夜之間,從人民公仆變成階下囚。當晚,蘇鳳娟徹夜未眠。第二天,她顫抖著手,寫下了幾行字:“我是一個犯了罪的人。這里監獄是改造犯人的地方。我要在這里接受懲罰和改造,爭取早日成為新人。”
根據蘇鳳娟的能力和實際情況,分監區安排蘇鳳娟負責監倉的值班、清潔衛生、組織讀報學習、出版黑板報等。蘇鳳娟認真地做好每一項事務,同時主動教一些文盲囚犯學文化、學法紀,又常常為監獄主辦的《立新報》和監區黑板報投稿,宣揚積極改造的好人好事。第二年,蘇鳳娟被評為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監區優秀通訊員。第三年,蘇鳳娟首次獲得減刑一年六個月的獎勵。
她被推薦當上了分監區“積委會”主任之后,更刻苦改造,為轄下的一百多號囚犯樹立了榜樣,又一次被評為監獄“樹新風,守規范”活動積極分子,再次獲得減刑兩年的獎勵。
蘇鳳娟還多次現身說法,對一批批來監獄上反腐倡廉課的政府官員痛述自己淪為階下囚的蛻變墮落過程及其人生教訓,為在職的公仆送箴言,敲警鐘。
蘇鳳娟說,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沒有拋棄我,給我指明了出路。我還要積極爭取繼續減刑,早日走出高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