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3日電 從今年8月1日開始,北京市有關部門在錄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時,要考普通話。據北京晨報報道,日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北京市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若干規定》,對公務員的普通話水平提出要求。
《規定》說,本市各有關部門新錄用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時,應當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這意味著進機關當公務員與進課堂做老師、進電臺做播音員一樣都要跨過普通話的“門檻”。
對于“這樣做會把說不好普通話的優秀人才拒之門外”的擔心,市人大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解釋說,國家規定公務員的普通話要達到三級甲等水平。這是個很低的標準,你的話別人能聽懂,沒有交流障礙,就算達標了。他舉例說,趙本山說小品的語言就已經達到二級水平了。所以普通話測試不會拒絕優秀人才。
國家語委的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普通話是以北方話為基礎的方言,一般北方人的普通話水平都能達到這個標準。來自廣東、福建等南方重方言區的人,只要經過一段時間的培訓,也能很快達到三級甲等水平。
據了解,上海、廣東、廣西等地在錄用公務員時,已開始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了,上海則要求公務員的普通話水平要高于三級甲等,達到二級乙等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