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溫州七月一日電 (記者 朱小央)從今天開始,溫州市區限制養犬。
在溫州市新一屆政府第二次常務會議上通過的《市區限制養犬管理規定》要求,溫州市區公共汽車、賓館飯店、醫院等公共場所禁止市民攜帶犬只出入。
市區主要街道、重點鄉鎮及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被列人重點限制養犬區域,區域內禁止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禁止犬類養殖、銷售和展覽活動。市區重點限養區內,只有年滿十八周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市民可養一只小型觀賞犬。養犬者不得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并要領取《犬類免疫證》、《犬只飼養證》和犬牌。另外,溫州市還實行養犬年審制度,飼養人每年應攜犬到畜牧獸醫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和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
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溫州市區目前養有犬只兩萬多,它們大多處于失管狀態,給社會帶來較為嚴重的安全、衛生和疫病傳播問題。一九九六年,溫州市曾出臺限制養犬的暫行規定,但沒有得到有效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