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4日電 河北省公安廳4日對外宣布,將對全省戶籍管理制度進行重大改革。河北省這次戶籍制度改革是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以落戶條件取代計劃指標,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
在哪里居住,就可以在哪里登記戶口,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有出生醫院證明,沒有計劃生育證明也可落戶。
河北省這次戶籍制度改革是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以落戶條件取代計劃指標,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在全省打破城鄉分割的農業、非農業二元戶口管理結構,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自理口糧戶口及其他類型的戶口性質劃分,取消“農轉非”戶口審批和計劃指標管理。在統計口徑上,以居民實際居住地和所從事的職業,將人口劃分為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并統一登記為居民常住戶口。
據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曹愛平介紹,這次戶籍改革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大大放寬了戶口遷移政策。例如,對到建制鎮落戶的人員,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并可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對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達法定婚齡子女投靠父母,可隨時辦理戶口遷移;對新生嬰兒或未落戶的未成年子女,憑醫院出生證明即可在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落戶,不再受其他任何條件限制,包括計劃生育指標。
這次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后,戶口遷移審批手續將大大簡化。經批準到城鎮落戶的人員,在入學、參軍、就業、社會保障等方面與當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履行同等義務;對符合條件申請落戶的各類人員,辦理戶口登記時,嚴格按照規定的辦理戶口收費標準收取,不再收取城市增容費等其它費用。新的戶籍管理制度將從2003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執行。(據新華網,記者 董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