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七日電 (記者 朱大強)今天公安部推出的出入境管理方面的五項便民利民措施說,從今年七月二十八日開始的廣東省中山、東莞、江門、佛山市居民個人申請辦理赴港澳地區旅游的措施,今年九月一日擴大到北京市、上海市和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市,明年五月一日廣東省擴大到全省。
據悉,這項便民措施將使有關城市的居民個人赴港澳旅游更加方便。按照措施的起始時間,上述城市居民個人赴香港、澳門旅游的,可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向等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訪問簽注,簽注有效期為三個月,分一次和兩次往返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區停留時間不超過七天。申請人領取通行證件后,可自行往來港澳地區。
便民利民措施還包括:居民憑身份證、戶口簿按需申領護照的范圍,今年內由上海、南京等二十五個大中城市擴大到一百個大中城市,達到全國大中城市總數的三分之一;在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大中城市,除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外,居民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免交工作單位或公安派出所的意見。
這一便民利民措施還擴大了往來港澳商務簽注的申請范圍,由原來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內地企業的員工,擴大到內地個體工商戶和在港澳地區注冊的企業員工。
在出入境管理方面的新措施將更加方便外國留學生,對外國留學生簽發與其在華學習相同期限的居留證,不再逐年辦理延期手續。